
「追加馬英九特別費貪污證據」
顏聖冠研究室(2007/8/30)
台北市議員顏聖冠協同律師陳友炘等人,於今日(8/30)至台北地檢署補遞有關馬英九貪污事實的證據補充,希望法院能夠追加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之侵占公有財物罪、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及刑法第131條第1項之圖利罪,再馬英九特別費案二審開庭以前,將馬英九貪污事實的證據提供給檢察官,讓檢察官在二審開庭時,可有強而有力的佐證證明馬英九的貪污事實。
顏聖冠說,當初起訴馬英九特別費案的檢察官侯寬仁,是以從寬認定的思考,只以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款「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的罪名起訴馬英九,但馬英九卻在起訴後不斷否認「特別費是公款」,跟起訴前對檢察官、及過去在市議會備詢、接受媒體時訪問的答案完全都不一樣,馬英九這種公開說謊的行徑,本就應該以侵占公有財物等重罪來起訴。
顏聖冠表示,最高法院檢察署在八月時,就已決定將她告發馬英九特別費案追加告發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一項第一款「侵占公有財物罪」併案處理,這是案情的重大突破,因為馬英九本身就是貪污,要用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一項第一款,才是馬英九犯罪的事實依據。顏聖冠表示,日前正義人士印製發行「顏聖冠揭發馬英九A公款」DVD在不到一天的時間就被索取一空,可見馬英九在民眾心中貪污說謊的事實已經有心證。
顏聖冠認為,馬英九在市議會被她質詢時,就斬釘截鐵認為「特別費是公款」,並聲稱如果被私用,「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如今卻看到馬英九每個月匯給周美青的生活費都多過馬英九本身的薪水,如果馬英九未將特別費當成生活費與薪資一起匯給周美青,那馬英九每月匯入周美青帳戶的錢是從哪裡來的,馬英九也要說清楚。
大灣法律事務所律師陳友炘表示,這次遞件補充的資料中「匯周美青生活費表」,很明顯的看出馬英九每月匯給周美青的生活費,都超過馬英九在市長任內每個月的薪資(17萬),如果不是因為馬英九每個月不用單據的部分、與薪資一起匯入馬英九的戶頭,讓馬英九可以用在生活費的支出,馬英九是不會有這麼多錢能匯給周美青。
蔡易餘律師強調,「特別費是公款性質」這點,根據財政部1977年8月11日公函、以及台北市府歷年的「歲出計畫說明提要」、「費用用途科目」,均說明市長特別費依規定須限於公用支出,而馬英九本人去年兩次應訊時,也表示特別費「不是薪水,應全數用於公用及公益」。所以二審法官一定要樹立典範、確認特別費是屬於公款,讓行政體系可以有所依據,讓犯法的馬英九不會再混淆是非、拖其他首長下水。
最後,顏聖冠議員、陳友炘律師、蔡易餘律師強調,既然馬前市長不否認特別費不是薪水,也應該要拿來用在因公所需之招待餽贈、工作活動費及應實際需要招待外賓等用途上,卻竟然把每個月領到17萬元的特別費,拿去用在非公務用途上、當作是自己的錢拿去申報財產,這樣的行為違背了職務、獲取了不法利益,可以構成背信行為,同時把保管的錢變成是自己的,這更是不折不扣的侵占行為。
顏聖冠到北檢補遞馬英九特別費案證據
2007/08/30 11:41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三十日電)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顏聖冠,今天上午到台北地檢署補遞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證據。顏聖冠指出,她在二審開庭前提供檢方強而有力證據,佐證馬英九貪污事實,希望法院能夠追加馬英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與圖利罪。
顏聖冠表示,馬案承辦檢察官侯寬仁以「從寬認定」的思考角度,僅以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名起訴馬英九。但馬英九在遭到起訴後不斷否認特別費是公款,與他過去對檢察官訊問、市議員質詢及接受媒體訪問時的說法完全不一樣,這種說謊行徑,本來就應以侵占公有財物等重罪起訴。
顏聖冠說,日前正義人士印製發行「顏聖冠揭發馬英九A公款」DVD,在發行不到一天的時間內,就被民眾索取一空,可見民眾心中對馬英九貪污說謊的事實已有心證。
她認為,馬英九過去接受她質詢時,斬釘截鐵強調「特別費是公款」,並聲稱如果私用「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但從起訴書可看到馬英九每月匯給妻子周美青的生活費多過自己的薪資,馬英九必須說清楚多出來的錢從哪裡來。
律師蔡易餘指出,財政部1997年八月十一日公函、台北市政府歷年「歲出計畫說明提要」及「費用用途科目」,均說明首長特別費依規定須限於公用支出,且馬英九本人去年兩次應訊時,也表示特別費「不是薪水,應全數用於公用及公益」,可見馬英九應知悉「特別費是公款性質」。
蔡易餘表示,二審法院一定要樹立典範,確認特別費公款性質,讓行政體系有所依據,也讓犯法的馬英九不會再混淆是非,拖其他首長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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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馬英九特別費貪污證據」
顏聖冠研究室(2007/8/30)
台北市議員顏聖冠協同律師陳友炘等人,於今日(8/30)至台北地檢署補遞有關馬英九貪污事實的證據補充,希望法院能夠追加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之侵占公有財物罪、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及刑法第131條第1項之圖利罪,再馬英九特別費案二審開庭以前,將馬英九貪污事實的證據提供給檢察官,讓檢察官在二審開庭時,可有強而有力的佐證證明馬英九的貪污事實。
顏聖冠說,當初起訴馬英九特別費案的檢察官侯寬仁,是以從寬認定的思考,只以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款「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的罪名起訴馬英九,但馬英九卻在起訴後不斷否認「特別費是公款」,跟起訴前對檢察官、及過去在市議會備詢、接受媒體時訪問的答案完全都不一樣,馬英九這種公開說謊的行徑,本就應該以侵占公有財物等重罪來起訴。
顏聖冠表示,最高法院檢察署在八月時,就已決定將她告發馬英九特別費案追加告發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一項第一款「侵占公有財物罪」併案處理,這是案情的重大突破,因為馬英九本身就是貪污,要用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一項第一款,才是馬英九犯罪的事實依據。顏聖冠表示,日前正義人士印製發行「顏聖冠揭發馬英九A公款」DVD在不到一天的時間就被索取一空,可見馬英九在民眾心中貪污說謊的事實已經有心證。
顏聖冠認為,馬英九在市議會被她質詢時,就斬釘截鐵認為「特別費是公款」,並聲稱如果被私用,「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如今卻看到馬英九每個月匯給周美青的生活費都多過馬英九本身的薪水,如果馬英九未將特別費當成生活費與薪資一起匯給周美青,那馬英九每月匯入周美青帳戶的錢是從哪裡來的,馬英九也要說清楚。
大灣法律事務所律師陳友炘表示,這次遞件補充的資料中「匯周美青生活費表」,很明顯的看出馬英九每月匯給周美青的生活費,都超過馬英九在市長任內每個月的薪資(17萬),如果不是因為馬英九每個月不用單據的部分、與薪資一起匯入馬英九的戶頭,讓馬英九可以用在生活費的支出,馬英九是不會有這麼多錢能匯給周美青。
蔡易餘律師強調,「特別費是公款性質」這點,根據財政部1977年8月11日公函、以及台北市府歷年的「歲出計畫說明提要」、「費用用途科目」,均說明市長特別費依規定須限於公用支出,而馬英九本人去年兩次應訊時,也表示特別費「不是薪水,應全數用於公用及公益」。所以二審法官一定要樹立典範、確認特別費是屬於公款,讓行政體系可以有所依據,讓犯法的馬英九不會再混淆是非、拖其他首長下水。
最後,顏聖冠議員、陳友炘律師、蔡易餘律師強調,既然馬前市長不否認特別費不是薪水,也應該要拿來用在因公所需之招待餽贈、工作活動費及應實際需要招待外賓等用途上,卻竟然把每個月領到17萬元的特別費,拿去用在非公務用途上、當作是自己的錢拿去申報財產,這樣的行為違背了職務、獲取了不法利益,可以構成背信行為,同時把保管的錢變成是自己的,這更是不折不扣的侵占行為。
顏聖冠到北檢補遞馬英九特別費案證據
2007/08/30 11:41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三十日電)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顏聖冠,今天上午到台北地檢署補遞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證據。顏聖冠指出,她在二審開庭前提供檢方強而有力證據,佐證馬英九貪污事實,希望法院能夠追加馬英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與圖利罪。
顏聖冠表示,馬案承辦檢察官侯寬仁以「從寬認定」的思考角度,僅以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名起訴馬英九。但馬英九在遭到起訴後不斷否認特別費是公款,與他過去對檢察官訊問、市議員質詢及接受媒體訪問時的說法完全不一樣,這種說謊行徑,本來就應以侵占公有財物等重罪起訴。
顏聖冠說,日前正義人士印製發行「顏聖冠揭發馬英九A公款」DVD,在發行不到一天的時間內,就被民眾索取一空,可見民眾心中對馬英九貪污說謊的事實已有心證。
她認為,馬英九過去接受她質詢時,斬釘截鐵強調「特別費是公款」,並聲稱如果私用「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但從起訴書可看到馬英九每月匯給妻子周美青的生活費多過自己的薪資,馬英九必須說清楚多出來的錢從哪裡來。
律師蔡易餘指出,財政部1997年八月十一日公函、台北市政府歷年「歲出計畫說明提要」及「費用用途科目」,均說明首長特別費依規定須限於公用支出,且馬英九本人去年兩次應訊時,也表示特別費「不是薪水,應全數用於公用及公益」,可見馬英九應知悉「特別費是公款性質」。
蔡易餘表示,二審法院一定要樹立典範,確認特別費公款性質,讓行政體系有所依據,也讓犯法的馬英九不會再混淆是非,拖其他首長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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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聖冠追加馬英九侵占罪名 二審將併案處理
中央社2007/08/24
(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二十四日電)民主進步黨籍台北市議員顏聖冠今天表示,日前追加告發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涉及侵佔公有財物罪,高檢署已經發函台北地檢署在將二審時併案處理,而馬英九對外仍繼續欺騙台灣人民,要求馬英九應退出兩千零八年總統大選。
民進黨籍立委高建智(台北市)及市議員顏聖冠、徐佳青下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馬英九在市議會接受質詢時,具體回答特別費就是公款,但卻將特別費匯入自己戶頭,作為女兒支付刷卡費用等用途,因此應該要實現他自己若公款私用將退出政壇的承諾。
顏聖冠說,最高檢察署日前已經發函台北地檢署,她追加告發馬英九特別費案涉及侵佔公有財物罪,在二審上訴時將併案處理,馬英九不應該再繼續說謊,欺騙台灣人民,應退出政壇及兩千零八年總統大選。
顏聖冠追加馬侵佔公有財物 地檢署將併案處理
中央廣播電台(2007/08/24)
台北市議員顏聖冠將去年在市議會對馬英九特別費的質詢影帶、製作成10萬份光碟片供民眾免費索取,馬陣營不滿顏聖冠毀謗,揚言將請律師提告。不過,顏聖冠卻召開記者會歡迎馬英九來告,她表示,台北地檢署已經決定將馬英九被追加侵佔公有財物部分、併案處理;她強調,馬英九到現在還繼續說謊,應該立即退出政壇與總統大選。
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獲判無罪,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顏聖冠發行10萬份議會質詢光碟,希望全民看清馬英九說謊的真面目,這項舉動也讓馬陣營相當不滿,強調顏聖冠說謊指控已經涉及誹謗、妨礙名譽,他們將委請律師提告。
對此,顏聖冠特地召開記者會,她指出,馬英九明明在議會質詢回答特別費是公款,但直到現在卻還是一再說謊、繼續欺騙人民,她要求馬英九實現承諾,必須立即退出政壇以及2008年的總統大選。
顏聖冠表示,日前她以第4條第1款侵佔公有財物法條,向台北地檢署追加告發馬英九,目前地檢署已經決定併案處理。她說:『台北地檢署在這邊也已經發文,就是把之前我們追加的侵佔公有財物部分,已經一併的併案審理,所以在禮拜一(27日)的時候,我們也會再到台北地檢署再去遞理由補充書。』
台北市議員徐佳青也指出,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判決並沒有包括侵佔公有財物,現在二審上訴、高檢署已經決議併案、以新罪名起訴,顯示有不同的證據力。徐佳青話鋒一轉、自嘲她與顏聖冠都可以組成「阿九黑白告俱樂部」,因為馬英九對於特別費或新台幣2千萬元的政治獻金交代不清,不敢講實話回應,只會用提告方式,令人感到十分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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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聖冠追加馬英九侵占罪名 二審將併案處理
中央社2007/08/24
(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二十四日電)民主進步黨籍台北市議員顏聖冠今天表示,日前追加告發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涉及侵佔公有財物罪,高檢署已經發函台北地檢署在將二審時併案處理,而馬英九對外仍繼續欺騙台灣人民,要求馬英九應退出兩千零八年總統大選。
民進黨籍立委高建智(台北市)及市議員顏聖冠、徐佳青下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馬英九在市議會接受質詢時,具體回答特別費就是公款,但卻將特別費匯入自己戶頭,作為女兒支付刷卡費用等用途,因此應該要實現他自己若公款私用將退出政壇的承諾。
顏聖冠說,最高檢察署日前已經發函台北地檢署,她追加告發馬英九特別費案涉及侵佔公有財物罪,在二審上訴時將併案處理,馬英九不應該再繼續說謊,欺騙台灣人民,應退出政壇及兩千零八年總統大選。
顏聖冠追加馬侵佔公有財物 地檢署將併案處理
中央廣播電台(2007/08/24)
台北市議員顏聖冠將去年在市議會對馬英九特別費的質詢影帶、製作成10萬份光碟片供民眾免費索取,馬陣營不滿顏聖冠毀謗,揚言將請律師提告。不過,顏聖冠卻召開記者會歡迎馬英九來告,她表示,台北地檢署已經決定將馬英九被追加侵佔公有財物部分、併案處理;她強調,馬英九到現在還繼續說謊,應該立即退出政壇與總統大選。
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獲判無罪,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顏聖冠發行10萬份議會質詢光碟,希望全民看清馬英九說謊的真面目,這項舉動也讓馬陣營相當不滿,強調顏聖冠說謊指控已經涉及誹謗、妨礙名譽,他們將委請律師提告。
對此,顏聖冠特地召開記者會,她指出,馬英九明明在議會質詢回答特別費是公款,但直到現在卻還是一再說謊、繼續欺騙人民,她要求馬英九實現承諾,必須立即退出政壇以及2008年的總統大選。
顏聖冠表示,日前她以第4條第1款侵佔公有財物法條,向台北地檢署追加告發馬英九,目前地檢署已經決定併案處理。她說:『台北地檢署在這邊也已經發文,就是把之前我們追加的侵佔公有財物部分,已經一併的併案審理,所以在禮拜一(27日)的時候,我們也會再到台北地檢署再去遞理由補充書。』
台北市議員徐佳青也指出,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判決並沒有包括侵佔公有財物,現在二審上訴、高檢署已經決議併案、以新罪名起訴,顯示有不同的證據力。徐佳青話鋒一轉、自嘲她與顏聖冠都可以組成「阿九黑白告俱樂部」,因為馬英九對於特別費或新台幣2千萬元的政治獻金交代不清,不敢講實話回應,只會用提告方式,令人感到十分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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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議員發送批馬光碟 馬陣營要告(中央社20070823)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顏聖冠及立委林國慶今天在龍山寺旁,發送「顏聖冠踢爆馬英九說謊A特別費」DVD,認為馬英九對特別費的說法前後不一;對此,馬英九工作室發言人羅智強發布新聞稿,認為顏聖冠已涉誹謗與妨害名譽,工作室將委託律師提告。
顏聖冠表示,馬英九在市議會答覆質詢時具體說明特別費是公款,公款須用在公務用途上,並明確答覆不會將特別費私用,同時承諾如有私用情形願退出政壇。事實顯示,馬英九說法前後矛盾,呼籲馬英九立即退出2008年總統大選及台灣政壇。
顏聖冠說,光碟內容之前就已經給法庭、也當做證據,但特別費的三位法官卻不傳喚她作證,也不採信馬英九在市議會受質詢的說法,希望讓全台灣人民一起看,因為事實就在這張光碟。同時民眾後天起就可到民進黨立委候選人服務處及各縣市黨部索取。
不過,羅智強發布新聞稿表示,顏聖冠已涉及誹謗與妨害名譽,工作室將委託律師提告。同時在光碟中,馬英九並沒說在以領據核銷之特別費是「公款」,「公款」兩字是顏聖冠自己說的;馬英九答詢僅表示將自己以領據核銷的特別費用於「公用和公益」,事實上,馬英九也的確將之用於公用和公益。
羅智強建議,顏聖冠應仔細去看法院判決,在以領據核銷特別費的客觀屬性部分,法院已採認法務部「實質補貼」定性,因此還馬英九清白。
他強調,對特別費問題,馬英九不論在市議會上、檢察官偵訊時乃至於在法庭裡的陳述都是一致而不矛盾,更沒有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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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議員發送批馬光碟 馬陣營要告(中央社20070823)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顏聖冠及立委林國慶今天在龍山寺旁,發送「顏聖冠踢爆馬英九說謊A特別費」DVD,認為馬英九對特別費的說法前後不一;對此,馬英九工作室發言人羅智強發布新聞稿,認為顏聖冠已涉誹謗與妨害名譽,工作室將委託律師提告。
顏聖冠表示,馬英九在市議會答覆質詢時具體說明特別費是公款,公款須用在公務用途上,並明確答覆不會將特別費私用,同時承諾如有私用情形願退出政壇。事實顯示,馬英九說法前後矛盾,呼籲馬英九立即退出2008年總統大選及台灣政壇。
顏聖冠說,光碟內容之前就已經給法庭、也當做證據,但特別費的三位法官卻不傳喚她作證,也不採信馬英九在市議會受質詢的說法,希望讓全台灣人民一起看,因為事實就在這張光碟。同時民眾後天起就可到民進黨立委候選人服務處及各縣市黨部索取。
不過,羅智強發布新聞稿表示,顏聖冠已涉及誹謗與妨害名譽,工作室將委託律師提告。同時在光碟中,馬英九並沒說在以領據核銷之特別費是「公款」,「公款」兩字是顏聖冠自己說的;馬英九答詢僅表示將自己以領據核銷的特別費用於「公用和公益」,事實上,馬英九也的確將之用於公用和公益。
羅智強建議,顏聖冠應仔細去看法院判決,在以領據核銷特別費的客觀屬性部分,法院已採認法務部「實質補貼」定性,因此還馬英九清白。
他強調,對特別費問題,馬英九不論在市議會上、檢察官偵訊時乃至於在法庭裡的陳述都是一致而不矛盾,更沒有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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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打馬 出光碟
【聯合晚報】 2007.08.16 03:17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官司一審宣判無罪,民進黨「揭馬弊小組」仍緊咬不放,今天先在平面媒體刊登「踢爆馬英九說謊真相」的廣告,並預計在明天公佈馬英九在台北市議會答詢特別費性質畫面的光碟片,藉此凸顯馬英九說法反覆、前後矛盾;這次共準備了10萬張,準備透過各縣市黨部和廣播電台來發送,直接訴諸基層群眾。
今天平面媒體上,出現一則「踢爆馬英九說謊真相」的廣告,內容是一片光碟,上面印有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聖冠質詢馬英九的照片,寫著「馬.謊言.特別費」的字眼,直指「馬英九說謊A公款」,並強調這張光碟「一刀未剪、真實呈現」,「即將全國大放送,正義人士,拷貝不究」,有點類似「非常光碟」宣傳手法。
顏聖冠上午表示,這以她為主體,以及「揭馬弊小組」所刊登的廣告,光碟內容主要是2006年9月18日時,她在市議會質詢馬英九的對話和畫面,由於馬英九在審判過程中供稱,特別費不是公款,但從整個質詢過程中,馬英九當時認為特別費具有公款的性質;從這片光碟中,足已證明馬英九說法前後矛盾。
顏聖冠說,首長特別費官司審判過程中,她曾把這片光碟交給檢察官參考,檢察官也清楚掌握整個內容,並列為證據之一,只是最後結果不被法官採信。
顏聖冠說,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官司未來會如何發展,「揭馬弊小組」無法去影響,但不論最後結果為何,有必要讓社會大眾了解馬英九的真面目,因此,明天將會舉行記者會,將質詢光碟的內容公告周知,還原整個真相。
顏聖冠指出,她日前在媒體上曾播放光碟的內容,有許多人打電話來索取,因此,決定壓製10萬張,將透過電台和地方黨部發送,讓支持者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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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打馬 出光碟
【聯合晚報】 2007.08.16 03:17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官司一審宣判無罪,民進黨「揭馬弊小組」仍緊咬不放,今天先在平面媒體刊登「踢爆馬英九說謊真相」的廣告,並預計在明天公佈馬英九在台北市議會答詢特別費性質畫面的光碟片,藉此凸顯馬英九說法反覆、前後矛盾;這次共準備了10萬張,準備透過各縣市黨部和廣播電台來發送,直接訴諸基層群眾。
今天平面媒體上,出現一則「踢爆馬英九說謊真相」的廣告,內容是一片光碟,上面印有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聖冠質詢馬英九的照片,寫著「馬.謊言.特別費」的字眼,直指「馬英九說謊A公款」,並強調這張光碟「一刀未剪、真實呈現」,「即將全國大放送,正義人士,拷貝不究」,有點類似「非常光碟」宣傳手法。
顏聖冠上午表示,這以她為主體,以及「揭馬弊小組」所刊登的廣告,光碟內容主要是2006年9月18日時,她在市議會質詢馬英九的對話和畫面,由於馬英九在審判過程中供稱,特別費不是公款,但從整個質詢過程中,馬英九當時認為特別費具有公款的性質;從這片光碟中,足已證明馬英九說法前後矛盾。
顏聖冠說,首長特別費官司審判過程中,她曾把這片光碟交給檢察官參考,檢察官也清楚掌握整個內容,並列為證據之一,只是最後結果不被法官採信。
顏聖冠說,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官司未來會如何發展,「揭馬弊小組」無法去影響,但不論最後結果為何,有必要讓社會大眾了解馬英九的真面目,因此,明天將會舉行記者會,將質詢光碟的內容公告周知,還原整個真相。
顏聖冠指出,她日前在媒體上曾播放光碟的內容,有許多人打電話來索取,因此,決定壓製10萬張,將透過電台和地方黨部發送,讓支持者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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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就是貪污」游籲檢上訴 (自由時報2007/8/15)
〔記者李欣芳、黃忠榮、陳曉宜、劉榮、特派記者王貝林/台北、雅加達連線報導〕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獲判無罪,民進黨主席游錫堃昨痛批馬英九「貪污就是貪污」,強調在罪證確鑿下,馬竟然還被判無罪,這樣的判決根本就是「萬方有罪,唯馬英九無罪」,呼籲檢方立即上訴,二審速審速決。
二審改判 民進黨有信心
黨秘書長林佳龍質疑,這份判決書就像馬的答辯書,看完判決書後,結論就是「欲脫之罪,何患無辭」,這種偏頗的判決,未來上訴改判機會很高,民進黨有信心二審會改判。
謝:不評論國內事務
人在印尼參訪的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則不願對此回應,僅表示他在國外從事外交工作,不評論國內事務。
游錫堃表示,在馬英九罪證確鑿下,法院卻做出無罪宣判,台灣司法正義無法得到伸張,顯示轉型正義仍需進行。至於馬一審判無罪,是否意味民進黨四大天王的特別費案也可解套,游說,只要採取公平、一致的審理標準,相信任何人都會坦然接受。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不管馬有罪或無罪,這件事從來就不會是民進黨選戰的主軸,馬在特別費案中說辭前後不一,誠信破產,雖然司法上獲判無罪,但在政治人格上已被判死刑。
舉發馬特別費案的立委謝欣霓表示,她完全無法接受馬無罪的判決,凡是痛恨貪污的人都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馬英九特別費有假發票、買女性內衣等私人用途,罪證確鑿怎麼會無罪?
未領完者 難道應補差額
謝欣霓質疑,如果特別費可以私用,那過去特別費全部未領或是未領完的人,政府是否要補給他們?她將在立院提案,要政府將過去未領完、未支領特別費的部分,發差額補給這些人,因為依法官的判決,特別費無異是薪水。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聖冠也痛批馬公然說謊,她拿出去年九月十八日第九屆第八次大會總質詢的議會公報,上面清楚載明,當時的台北市長馬英九接受質詢時指出,特別費是公務使用的費用,現在為求脫罪,卻又說入了帳就是他的錢,愛怎麼用就怎麼用,一個說謊的人,如何當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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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就是貪污」游籲檢上訴 (自由時報2007/8/15)
〔記者李欣芳、黃忠榮、陳曉宜、劉榮、特派記者王貝林/台北、雅加達連線報導〕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獲判無罪,民進黨主席游錫堃昨痛批馬英九「貪污就是貪污」,強調在罪證確鑿下,馬竟然還被判無罪,這樣的判決根本就是「萬方有罪,唯馬英九無罪」,呼籲檢方立即上訴,二審速審速決。
二審改判 民進黨有信心
黨秘書長林佳龍質疑,這份判決書就像馬的答辯書,看完判決書後,結論就是「欲脫之罪,何患無辭」,這種偏頗的判決,未來上訴改判機會很高,民進黨有信心二審會改判。
謝:不評論國內事務
人在印尼參訪的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則不願對此回應,僅表示他在國外從事外交工作,不評論國內事務。
游錫堃表示,在馬英九罪證確鑿下,法院卻做出無罪宣判,台灣司法正義無法得到伸張,顯示轉型正義仍需進行。至於馬一審判無罪,是否意味民進黨四大天王的特別費案也可解套,游說,只要採取公平、一致的審理標準,相信任何人都會坦然接受。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不管馬有罪或無罪,這件事從來就不會是民進黨選戰的主軸,馬在特別費案中說辭前後不一,誠信破產,雖然司法上獲判無罪,但在政治人格上已被判死刑。
舉發馬特別費案的立委謝欣霓表示,她完全無法接受馬無罪的判決,凡是痛恨貪污的人都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馬英九特別費有假發票、買女性內衣等私人用途,罪證確鑿怎麼會無罪?
未領完者 難道應補差額
謝欣霓質疑,如果特別費可以私用,那過去特別費全部未領或是未領完的人,政府是否要補給他們?她將在立院提案,要政府將過去未領完、未支領特別費的部分,發差額補給這些人,因為依法官的判決,特別費無異是薪水。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聖冠也痛批馬公然說謊,她拿出去年九月十八日第九屆第八次大會總質詢的議會公報,上面清楚載明,當時的台北市長馬英九接受質詢時指出,特別費是公務使用的費用,現在為求脫罪,卻又說入了帳就是他的錢,愛怎麼用就怎麼用,一個說謊的人,如何當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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