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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民代告北市選委會主委
2007/12/25 04:09
〔記者林俊宏、林恕暉/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候選人田欣、台北市議員顏聖冠昨天上午分別赴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台北市選委會主委吳秀光涉嫌違反刑法的煽惑他人違背法令罪。田欣、顏聖冠主要指控吳秀光帶頭違法,對抗中央,並提醒基層選務人員注意,不要跟著觸法還不知道。

吳秀光:民進黨誣告 會反告

吳秀光對此表示,民進黨是誣告,「我會反告他們」。

田欣表示,中央及地方選委會是一條鞭的「上下隸屬」關係,台北市選委會擅自作出二階段領投票決議根本毫無法律效力,吳秀光的作法,恐怕會造成將來選舉無效,付出代價龐大,吳秀光是否害怕兩年後回鄉參選花蓮縣長時,沒有龐大黨產在後撐腰,所以才會態度強硬?

顏聖冠質疑,吳秀光是否害怕一階段領投票會守不住國民黨的黨產,進而影響總統大選,所以才堅持二階段領投票,吳秀光不應該為了政黨利益帶頭違法,也不該因此妨害選民秘密投票權利,希望吳秀光「嘜擱亂啊」。


領投票爭議 綠營人士告北市選委會主委
2007/12/24 11:20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二十四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參選人田欣與台北市議員顏聖冠今天上午到台北地檢署,遞狀告發台北市副市長、台北市選委會主委吳秀光違反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煽惑他人違背法令罪。田欣與顏聖冠並呼籲基層選務人員不要被吳秀光等人欺騙,到時候自己觸法了都不知道。

田欣指出,中選會主委張政雄曾明白表示,中央及地方選委會是「上下隸屬」關係,依此台北市選委會所做出的兩階段投票決議根本是「自作主張」、「毫無效力」,而吳秀光為貫徹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台北市長郝龍斌「反對討黨產」的命令,企圖帶領選務人員違抗中選會命令,簡直是違法亂紀。

田欣表示,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煽惑他人違背命令,或抗拒合法之命令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公務員犯罪者,可加重二分之一徒刑。

田欣與顏聖冠還說,馬英九擔任國民黨主席時,承諾要「妥善處理黨產問題」,根本是「說白賊」,應該列入選民的「黑名單」中。

北市堅持兩階段 綠議員告吳秀光
2007/12/24 12:30
投票爭議繼續僵持,台北市堅持兩階段投票,選委會主任吳秀光更是態度強硬,表達撤換也不會改變決議,因此,民進黨市議員顏聖冠和立委候選人田欣,今天向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吳秀光妨礙投票。...

(杜大澂報導)

身兼台北市選委會主委的副市長吳秀光,多次表達台北市採用兩階段投票的立場,甚至揚言就算被撤換也不會改變,這讓民進黨相當不滿,二十四號民進黨市議員顏聖冠和立委參選人田欣,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吳秀光涉嫌妨礙投票。顏聖冠指出,吳秀光帶頭違法。

顏聖冠進一步表示,吳秀光動作頻頻,不僅是徹底執行反對討黨產的命令,也為了自己回花蓮選縣長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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