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引起的爭議主要是,在未設立前雖然有汽機車與公車爭道的情形,但是公車族從捷運站上來即可搭乘公車,汽機車快車道車道寬敞。興建公車專用道後,每小時也能停靠189個班次,捷運站出口還有59個班次停靠,有就是說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根本容納不下所有的班次停靠,與當初興建的理由為將公車與汽機車分離還有很大的差距。

2. 設立公車專用道的立意原是要使公車與汽車分離減少事故增加行車效率。但是,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的設立,以古亭捷運站出口為例(秀圖),仍然有設立公車站牌,所以公車與汽車機車並沒有分離,公車仍然與汽車機車爭道,這樣的結果就是公車專用道設置減少了汽機車車道,公車族又要過馬路才能等公車,公車的車道卻佔了四線道中的兩線道,一到上下班尖峰時間,公車佔用這麼多車道,汽機車卻只能擠在兩線道上,這樣的交通怎麼改善。一但從基隆路從興隆路過圓環往入城方向,全部都被公車專用道給堵住,左有兩旁出捷運站口有公車站牌,中間快車道成了公車專用道以及公車待轉道,那乾脆羅斯福路都設成公車專用道,因為設立了公車專用道一樣是公車與汽機車爭道,既然當初設立的初衷的為了改善汽機車與公車爭道,現在設立了卻沒有改善,那就應該拆掉!

3. 過去未設置公車專用道以前,公車族只要出捷運即可搭乘公車,汽機車可以走快車道三線道,都可以行駛公館車行地下道,這些原先都是羅斯福路最基本的路況,卻因為台北市政府堅持要做公車專用道,完全改觀。現在汽機車與公車還是一樣爭道,原先是政府規劃公車專用道,「大眾運輸優先」政策,當交通局規劃要把捷運站出口的公車站牌,往南遷移一、兩百公尺,雖有助於減少車輛交織,卻苦了捷運轉乘公車民眾得多走好幾百步路;當為了車流更順暢而延長主幹道時相秒差,等紅燈要過馬路到路中間的站台搭車的民眾,只能眼睜睜看著要搭的公車揚長而去。

4. 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問題癥結主要為小汽車駕駛人反應仍有部分公車未行駛專用道,公車與小汽車交織問題,以及對公館車行地下道取消調撥功能改為公車專用道表示不滿。(羅斯福路與新生路口公車專用道設有公車待轉車道,無形之中又佔用了自小客車以及機車的車道,原來可以行駛三個車道現在只能行駛兩個車道)

民調部分:

5. 交通局根據兩份民意調查(TVBS民調、蓋洛普民調以及兩個專家學者座談會)為依據所以建議保留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民調的母本應該是每天必須經過羅斯福路或者常在那搭乘公車的民眾,不應該是採用電話隨機抽樣而做的。根據兩份民調報告對於羅斯福路路況不滿意度一直很高(TVBS民調高達46.4%;蓋洛普民調也有不滿意度21.1%),市政府只是針對民調中贊成保留公車專用道的民調數據(認同:TVBS民調:52.5%;蓋洛普民調:52.1%)加上兩次只有專家學者卻沒有市民參與的座談會就決定保留,這是郝龍斌的精英主義,聽不見小市民的聲音,也忽略民調中多數對羅斯福路路況不滿意的市民心聲。

6. 當初興建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興建費用為一億兩千五百三十八萬,花了那麼多錢,其中委託TVBS民調中心就花費了78萬5000元;另2007年3月份委託蓋洛普民調又花費了9萬8000元,總共花了88萬3000元,根據交通局委託TVBS民調中心所做的民調結論(民調時間2006/11/10~2006/11/29),對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實施情形有46.4%不滿意,其中自用車使用者不滿意的比例高達58.7%;另根據2007年3月交通局委託蓋洛普的調查羅斯福路中車專用道滿意度23.4%不滿意度21.1%沒有意見55%,沒有意見高達55%,所以這份民調不能充分顯示民眾真正的意見。這兩份民調充分顯示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失敗的政策,郝龍斌為了要留下馬英九政策的爛攤,只能求不斷的改善,但卻根本的原因是公車專用道不拆除,上下班尖峰時段依然是塞車(公車與汽機車爭道,行人穿越馬路趕公車—秀圖)

7. 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通車以來(95年3月4日),車禍數量明顯增加,根據台北市警察局的統計未開通以前94年全年的交通事故(針對羅斯福路統計)307件開通以後(95年3月4日)車禍事件增加94件,公車專用道的設置增加汽機車換道的危險,車禍事件的增加,公車專用道的設置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8. 台北政府2006年年底委託TVBS民調中心,不滿意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路況有46.6%爾後2007年三月委託蓋洛普民意調查中心所做的民調不滿意羅斯福路路況有26.2%高於滿意的24.6%,兩次民調所做的結果都是市民認同設置公車專用道,高於不認同(認同:TVBS民調:52.5%;蓋洛普民調:52.1%)對於羅斯福路的路況,不滿意是這兩份民調的共識,多數的用路人都不滿意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現在的路況,為什麼最後贊同設置公車專用道的比例都高於不贊同的。因為,市民贊同設置公車專用道的比例本來就比反對高,也因為其他路段設置公車專用道是有必要的、成效也很好,所以市民當然贊同設置。但是,最關鍵的是羅斯福路路況不好就是因為設置的公車專用道,在捷運站沿線設置公車專用道根本就是錯誤的政策。

9. 郝龍斌曾說:「這幾個月他開車親自體驗過十幾次,最慢八分鐘、最快四至五分鐘,明顯改善很多。」有小市民就反應那是因為大家都避走羅斯福路進台北市(興隆路道新生南路路段),所以郝市長才會覺得好走!台北市交通局連續兩週(3/28、4/2)舉辦公車專用道的相關會議上,與會學者都疾呼公車專用道不宜輕廢,郝龍斌的公車專用道決策,除專業交通考量外,民意一直是不可忽略的力量,郝在三個月前,大膽承諾即是出自於民意的壓力,如今期限已屆,兩位前交通部次長毛治國、張家祝,以及國內大專院校重量級交通學者力挺政策,似乎要讓郝龍斌沒有太多決策思考的餘地。但兩場座談,聽不見使用者的聲音,公車業者也未能適時發表意見,幾位學者多數是一脈相傳的「曹系(曹壽民-前台北市交通局局長,現任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子弟兵,加上前台北市交通局長陳武正等人,想聽到反對意見還真不容易。羅斯福專用道存廢,固然要回歸交通專業,但也絕不能罔顧「受害者」的意見,更不能選手兼裁判,產官學一家親。有民眾就認為交通局應多開會傾聽民意,找真正的「專家」瞭解公車族或是小汽車族所遇到的問題,才能對症下藥、改善交通。--(郝龍斌就憑著蓋洛普民調加上兩場與前台北市交通局長關係密切的學者座談就決定要保留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根本是在替馬英九錯誤政策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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