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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偷還馬小九認養費? 市府還列歲入
2007/11/14 09:09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因特別費案遭檢方起訴,馬英九還特別將八年前認養流浪狗「馬小九」的九千九百元費用歸還市府,市府也將之列入預算歲入,民進黨市議員昨天痛批,「馬英九偷偷摸摸還錢,根本是心虛。」「感覺像賊偷了東西發現不對,趕快拿回來還。」

郝龍斌指一切合理

但台北市長郝龍斌答詢指出,該筆預算使用「並無不合理」,馬英九根本不需要還那筆錢,他強調,「如果是我,我覺得不用還,但他的標準比其他人高。」

首長特別費起訴風波中,藍綠陣營都有天王中箭,郝龍斌坦承,現在使用特別費都會經政風單位確認,才會核報,「如果政風有意見,就不會報帳」,他感嘆說,特別費應該是只要實報實銷、用於公務,用不完則繳庫,「如今特別費搞成這樣,真的很悲哀。」

北市議會昨天進行施政總質詢,市議員顏聖冠、洪健益、王孝維、陳嘉銘等人批評,市府明年度預算書,將馬英九八年前「領養馬小九」的費用歸還市府,「市府有哪一筆預算,可以被挪用八年才還?」郝龍斌在答詢時反嗆,總統陳水扁也用國務機要費買鑽石送老婆、前高市長謝長廷也用特別費訂做西裝,郝龍斌說:「他(馬)至少光明磊落,不像有些人硬拗、硬賴。」

陳嘉銘批評,市府總預算書編列該筆歲入預算,給人「賊偷東西發現不對,還拿回來還」的感覺,顏聖冠說,馬小九是馬英九家的寵物,不是台北市政府的財產,馬還錢是公款私用後心虛,市府應成立「馬英九特別費善後小組」,針對失職會計、主計與市長室人員做處置,並公布結果。


「馬小九」特別費 繳回北市(蘋果日報2007/11/14)
【秦富珍、許麗珍╱台北報導】台北市前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昨再起爭議。北市議員顏聖冠等人昨質詢台北市長郝龍斌,指北市明年度總預算編列一筆馬英九繳回認養流浪狗馬小九的歲入收入,質疑馬偷偷摸摸繳回市府。郝龍斌回應,這筆費用沒有不合理。但學者認為,就預算呈現的專業角度來看,這筆預算的編列,表示承認當時這筆錢的使用方式確實不妥當。

學者:承認使用不當
北市議員顏聖冠、洪健益等人昨在市議會質詢指,市府明年度預算編列出現一筆馬英九以特別費新台幣九千九百元領養流浪狗「馬小九」的「歲入」,若是合法,可以不用還,但馬動用特別費八年後卻偷偷摸摸歸還市府。郝龍斌表示,這筆預算的編列光明正大,他不覺得不合理。
北市府主計處長石素梅昨晚說明,此筆歲入科目是收回前年度歲出支付的九千九百元馬小九檢驗費、診療費等,馬前市長在去年時認為要自己負擔,於是把錢繳回。
石素梅表示,這筆去年就已繳庫的九千九百元,為去年來不及編入今年預算,而編到明年的款項。
政治大學財政系教授曾巨威認為,就市庫預算編列專業來說,若市府明年預算確有此筆歲入,純就預算專業、撇開背後政治問題,預算呈現事實,就是承認馬英九在市長任內使用這筆錢是不妥當的。

馬小九認養費列總預算歲收 郝龍斌:尊重
2007/11/13 16:37
(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十三日電)台北市前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今天在台北市議會再起爭議;市議員顏聖冠等人指出,北市明年度總預算編列一筆馬英九繳回認養馬小九的歲入收入,質疑馬英九「偷偷摸摸」繳回市府。不過,郝龍斌認為,這筆費用的使用「沒有不合理」,尊重馬英九的決定。

北市議員顏聖冠、洪健益、王孝維、陳嘉銘、李文英等人下午在市議會市政總質詢指出,市府明年度預算編列出現一筆馬英九以特別費新台幣九千九百元領養流浪狗「馬小九」的「歲入」,若是合法,可以不用還,但馬英九動用特別費八年後卻以「偷偷摸摸」方式歸還市府。

郝龍斌表示,「因為光明正大,所以列入歲入」、「以他的角度,不覺得不合理」、「如果是我的話,不會還」。郝龍斌說,特別費被政治人物刻意拿來抹黑,是非常悲哀的事。

不過,此言引來綠營質疑;洪健益指出,若領養馬小九的費用「合理」,應不用還,所有官員應為馬英九作為起立鼓掌。

郝龍斌說,總統陳水扁也以國務機要費買鑽石送老婆、前高雄市長謝長廷也以特別費訂作西裝,各界檢視政治人物使用特別費的標準應一致。

對擔任環保署長的特別費使用,郝龍斌表示,他在署長任內特別費使用,以實報實銷方式報銷,用不完繳庫。不過,署長與市長的報銷方式,「原則一樣,作法不一樣」。

對郝龍斌回答內容,陳嘉銘表示,市府的總預算書編列這麼一條「歲入」預算,給人「賊偷東西發現不對,還拿回來還」的感覺,市議員基於監督之責,郝龍斌則無限上綱扯進陳總統等人。

顏聖冠表示,市府的特別費報銷有標準作業流程,過去八年的會計程序有錯誤,假發票應以原始憑證核銷。此外,她要求市府立「馬英九特別費善後小組」,針對失職的會計、主計與市長室人員做處理並公布結果。961113


綠議員追馬特別費 郝龍斌反嗆:扁國務機要費鑽戒送誰?
2007/11/13 記者:薛宜家、陳震隆/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郝龍斌13日下午到市議會備詢,結果民進黨市議員不斷追問前市長馬英九的特別費案,郝龍斌也不甘示弱,反問說,談馬英九之前,要不要先談談陳總統用國務機要費買的鑽石?

年度市政總質詢,民進黨市議員準備大疊文件,全都是前市長馬英九特別費發票資料。

市議員顏聖冠問:「他這些黛安芬的衣服,送給誰啊?」郝龍斌說:「妳給我時間我去問馬市長,我就可以告訴妳。」顏聖冠說:「哈!太好了,如果是送人,你就在這邊幫馬市長講清楚。」郝龍斌說:「那我們也可以一樣的標準,請問一下,院長的童書送給誰?院長的眼鏡送給誰?總統的鑽戒送給誰?」

郝龍斌不甘示弱,直接倒打總統一把,讓原本就興師問罪的市議員們火上加油。市議員李慶鋒說:「大家都說丁丁是個人才,我看我們郝市長龍斌,斌斌也是個人才,因為你好會拍馬屁。」郝龍斌說:「你這是不實的指控,我只是回答問題。」

市政總質詢,每回都變成打馬護馬戰,難怪郝市長動怒,就算一人舌戰6位議員,也要試圖拉回被轉移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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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聖冠(右)一日表示,依檢察官的起訴書,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從1998年十二月到2006年七月,詐領特別費約新台幣1100萬餘元,但只還給台北市政府9900元,台北市長郝龍斌應向馬英九追討餘款。

中央社記者徐肇昌攝 九十六年十一月一日

馬英九退9千9給北市府 綠營:證明特別費非私款
2007/11/01 17:29 記者:張嘉芳
馬英九特別費案週五即將開庭,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顏聖冠再度緊咬馬英九,她出示文件指出,台北市政府在預算書中列出收回新台幣9千9百元帳款,這筆錢是馬英九以特別費認養馬小九在動物檢疫所的檢疫費及診療費,顏聖冠批評,由此可見馬英九知道特別費是公款,否則為何要退錢。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特別費案2日即將開庭,但特別費到底屬於公款或私款也引發藍綠爭議,民進黨籍立委高建智與台北市議員顏聖冠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台北市政府在民國97年度的預算報告書中,收回一筆96年度馬英九在擔任前台北市長期間,在1999年參與行政院農委會與台北市政府共同主辦的「真情相約、攜手防疫」園遊會,以及用特別費認養的流浪犬馬小九在動物檢驗所留置期間的「檢疫費及診療費」,馬英九共退還給台北市政府新台幣9千9百元。

顏聖冠批評,從馬英九退還9千9百元就可以瞭解,他也知道特別費屬於公款,否則怎麼會退錢。顏聖冠說:『如果是私款的話,他就不需要把這9千9百塊錢繳回給台北市政府,就這是因為他是公款,所以他才必須要把這一筆錢繳回,但是我們看到還有1116萬6,327元在馬英九把他當成自己的私人財產,甚至申報為自己的私人財產,都還沒有還給台北市民。』

顏聖冠表示,馬英九特別費共領取了1,117萬6,227元,但現在只退回9千9百元,她強調剩下的1,116萬多元其實屬於台北市民,她呼籲馬英九把錢自動繳回;而高建智也呼籲馬英九把錢還給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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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長投訴 升旗 北市尬北縣 要里長動員

〔記者王貝林、陳璟民、劉榮/台北報導〕有台北市里長昨向本報投訴,指控台北市政府自辦的國慶升旗,為了與台北縣政府互別苗頭,竟花錢要求所有里長動員里民參加,台北市議員對此不以為然,認為明顯濫用行政資源為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助選,將追究市府錢從哪裡來?

市府強調 沒有強制動員

民政局副局長葉傑生對此表示,市府主辦的升旗路跑活動,每年都會邀請全體市議員及鼓勵市民參加,純屬自願性質,沒有強制各里配合的動員配額。

北市中山區里長昨投訴指出,台北縣今年要自辦國慶升旗典禮,北市府為了怕場面拚輸台北縣,就叫所有里幹事轉達里長「輸人不輸陣」,要每位里長動員七到十人參加升旗典禮,區公所將派車接送,車上還會送早餐餐盒及紀念品。

這位資深里長表示,過去幾年市政府辦升旗,了不起透過國民黨黨務系統私下動員,這次竟利用行政系統動員,「偷吃都不知道要擦嘴」,確實有點白目,害他莫名其妙被扯進政治動員,市府應該檢討。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聖冠受訪時,表示她也耳聞此事,像中正區每位里長就被要求動員十五人,可見市府可能是依各行政區的政治傾向決定動員人數多寡;如此濫用行政資源,她一定要追究到底。

民進黨市議員劉耀仁、黃向?也質疑,郝市府濫用行政資源搞動員,只是為了要拚場,「幫馬英九造勢」,國民黨要辦造勢大會,應由黨務預算支應,而非動用公帑。

葉傑生則澄清,並無派車接送、提供早餐餐盒給響應活動者,但確實會在現場分送紀念品,是有除臭除溼功能的竹炭包,全案不涉及濫用行政資源,花費也不多。

北投區一資深里長則透露,市府沒下公文,是里幹事口頭轉告該里動員配額十人,往年並無這種要求,他無意協助市府「叫人」,已請里幹事斟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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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二十九日電)民進黨籍立委徐國勇、台北市議員顏聖冠今天表示,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單據核銷部分,竟然有美少女戰士、美人魚仙女棒等玩具,應該說明清楚到底玩具送給誰?還是馬英九自己在玩,才會荒廢市政?

徐國勇(台北市)、顏聖冠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馬英九單據核銷部分,有購買女性內衣、美少女戰士、美人魚仙女棒等,到底這些東西與公務有什麼關係,應該對外說明,即便是犒賞也應該指出送給誰。

徐國勇說,特偵組調查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副總統參選人蘇貞昌的特別費案,購買物品贈送給誰都查的一清二楚,但馬英九特別費案對購買物品的流向卻都沒有調查。960929


打馬犧牲色相 綠委蔡啟芳玩內衣 專櫃小姐的size喔!
2007/09/29 13:35 記者:記者梁芳瑜、陳志文/台北報導

馬英九的特別費到底買了些什麼呢?為了還原案情,立委蔡啟芳親自出馬,買了套女性內衣當道具,對size完全沒有概念的他,還要求專櫃小姐「就你的size啦」,而徐國勇等人也耗費重資買了美少女戰士系列玩具,打馬記者會,變成玩具大展。

民進黨立委蔡啟芳:「這個兩千多塊錢,這個是什麼口罩喔?」

哎喲!好害羞喔!蔡啟芳竟然當眾玩起女性內衣,一切都是為了打馬啦!就為了一筆出現在馬英九特別費中女性內衣的發票,蔡啟芳親自出馬,到百貨公司買內衣。

蔡啟芳:「等一下收起來拿去送專櫃小姐,這是她的尺寸。」

蔡啟芳去百貨公司送內衣,下一組登場,ㄏㄡˋ,這兩個人的道具更眼花撩亂。

台北市議員顏聖冠:「這個叫做美人魚仙女棒。」「這是神奇寶貝玩偶。」民進黨立委徐國勇:「這叫神奇寶貝喔。」

平常打馬,講講就算了,今兒個特別忙,不知道是不是太好奇,年輕的顏聖冠發言,年長的徐國勇在一旁玩到忘我,還負責當show boy。

顏聖冠:「在發票裡面出現美少女戰士玩偶,還有美少女手指玩偶。」

為了打馬英九,錢熊熊給他開下去,這些玩具怎麼辦?顏聖冠要自己帶回去,嗯?馬英九特別費裡面出現過的,應該有珍藏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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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出現內衣單據2千8 綠營要馬英九說清
2007/09/26 14:59 記者:張嘉芳
馬英九特別費案爭議不斷,民進黨籍立委徐國勇緊咬馬英九特費別出現的2千8百多元女性內衣單據,他強調內衣涉及隱私,一般人購買時通常會試穿,不會買來直接贈與,因此,他要求馬英九必須公開說清楚到底是誰在用?同時也歡迎馬英九提告。徐國勇強調,只要馬英九敢告,他一定反告馬誣告。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特別費案再度引發綠營人士圍剿,民進黨籍立委徐國勇及同黨籍台北市議員顏聖冠26日特地召開記者會,會中徐國勇還出示一件價值新台幣2,842元的女性內衣,他表示,內衣是非常私密的物品,購買時經常必須試穿,因此,一般男性主管通常不會直接買來贈送給女性員工。

徐國勇說:『女性的內衣牽涉到個人的機密,包括size(尺寸)、她的喜好,什麼全罩、半罩一大堆這一種問題,請問如果不知道她機密的人,怎麼會去買這個東西送給她呢?我相信任何一個男性主管要送給女性員工,絕對不會去買成品送給她,頂多是給她禮券讓她自己去買,因為這個是要試穿的。』

顏聖冠也指出,特別費中單據所核銷的女性內衣到底是餽贈?還是用於私用?她要求馬英九必須公開說清楚、講明白。顏聖冠說:『我想請問馬英九這一套內衣到底是買給誰用?如果是你的太太用的話,就是拿去私用了,跟你當初講的特別費是公款公用完全不符。』

徐國勇指出,馬英九1個多月前曾寄存證信函給他以及同黨籍立委謝欣霓,要求他們必須更正,否則揚言將提告,不過,徐國勇卻要馬英九不要來這一套,他強調歡迎馬英九提出告訴,只要馬英九敢告,他一定反告馬英九誣告。


馬要謝更正指控 謝子弟兵:歡迎提告
2007/09/26 12:30
馬陣營在昨天發布新聞稿,要求謝陣營更正「馬英九以特別費做私用」的說法,否則將提出告訴,謝系子弟兵立委徐國勇今天召開記者會嗆聲,強調歡迎馬英九提告,他還要馬英九交代清楚,特別費單據中核銷的物品,到底是餽贈還是家用。(程平報導)
馬英九要謝陣營更正指控,具有律師身分的立委徐國勇表示,馬英九的法律見解很奇怪,他讀法律比馬英九讀的還好,他要馬英九不要用告字唬人,更強調如果馬英九是法律人,歡迎來告。

一同出席記者會的台北市議員顏聖冠則表示,檢察官發現馬英九的發票有用在女性內衣,這套內衣是給誰用,是不是拿去私用了。

徐國勇也強調,馬英九不要只是一再說要告人,而應該要把發票的內容向全民交代清楚。

綠委:馬英九應說清楚特別費支用內容 (中央社2007/9/26)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徐國勇與台北市議員顏聖冠今天表示,前台北市長馬英九面對自己的特別費案,不斷以提告、要求更正方式掩飾錯誤行為,包括用特別費購買女性內衣等,馬英九應對外說明清楚,要告就快告。

徐國勇(台北市)、顏聖冠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檢察官調查時,發現馬英九特別費中,有購買女性內衣的發票、花費新台幣兩千八百四十二元,馬英
九應說明這件內衣是買給誰穿?若買給太太就非用於公務,若不是買給太太,到底是買給誰?

徐國勇說,馬英九一直說不清楚特別費支用內容,到底是餽贈或家用?日前他和民進黨籍立委謝欣霓(台中縣)指馬英九特別費匯款給國外女兒支付刷卡費用,馬英九甚至還發存證信函要求更正,他呼籲馬英九應對
外說明清楚特別費支用內容,也歡迎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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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議員找當事人出面 批馬禁帶國旗事件
2007/09/12 17:27
(中央社記者方旭台北十二日電)綠營民代近日連番質疑中國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台北市長任內舉辦2001年亞洲盃女足賽時曾阻止民眾攜帶國旗入場,雖然馬陣營揚言提告,不過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顏聖冠今天找來當年帶國旗看球遭警方阻擋查問的當事人現身說法,批評馬英九身為市長卻沒有保護拿國旗的民眾。

顏聖冠也表示,馬英九當初議會備詢時也說,所謂奧運模式並不限制現場觀眾自己拿國旗,因此馬英九既然身為市長,又說市府並未禁帶國旗,為何當初出面阻擋民眾拿國旗的警察沒有被懲處,市府又不為此道歉?

顏聖冠今天在台北市議會召開記者會時,作以上表示。當年在亞洲盃女足賽攜帶國旗入場的黃小姐說,當初她們是因為聽說在台北市舉辦女足賽,卻不准民眾攜帶國旗,所以她與一群朋友把國旗分割成四等分偷渡進場,要替台灣隊加油,雖然最後國旗順利帶了進去,不過過程中還是曾遭到警察檢查。

黃小姐也說,當時比賽現場有很多五星旗飄揚,民眾帶國旗卻被阻擋,馬英九身為市長,卻沒有保護台北市民與台灣民眾,讓人覺得很悲哀。

另一位在現場舉著抗議標語的吳小姐則說,當初也是聽到不得攜帶國旗,所以和朋友準備了抗議海報與小國旗到現場加油。


國旗爭議 綠營批馬「硬拗」
2007/09/13 04:09

〔記者劉榮、黃忠榮、施曉光、王寓中、洪臣宏綜合報導〕綠營持續追打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對國旗問題的處理前後不一,台北市議員顏聖冠昨陪同曾於二○○一年亞洲盃女子足球賽拿國旗到場加油的民眾出面說明,痛批馬敢做不敢當,如今還「硬拗」,把事清撇得一乾二淨。

前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也再度召開記者會表示,二○○一年亞洲盃女足賽,當時的台北市長馬英九呼籲民眾遵守國際規範,並希望大家看遠一點,馬敢否認說過這些話嗎?

馬陣營:法院見

對顏聖冠找了一位黃小姐繼續在國旗問題上攻擊馬英九,馬工作室發言人羅智強表示,黃小姐的個人說法是不是真的,她自己最清楚,但反正馬英九會告段宜康、顏聖冠等人,屆時開庭時,會請法院傳喚黃小姐到庭作證,由於刑法有偽證罪的規定,有話到法庭上講。

指控馬的加油團成員之一黃淑純表示,當年前往觀戰前,得知國旗不能帶進場,還和四位友人約好,將國旗拆成四份以「偷渡」的方式帶進場內,以避免被警察沒收,「在自己的國家不能拿國旗,卻看見場內有五星旗在飄揚,感覺台北市不是台灣領土而是中國領土。」

馬英九昨參訪高縣受訪時也重申,二○○一年女足賽,北市府只是借場地,台北市警局也是配合國際足總規定執勤;對民進黨的批評,他說,向來最不喜歡國旗的就是民進黨,不知道民進黨何時變得如此愛國旗。


綠北市議員打馬 再批國旗事件
2007/09/12 16:00

國旗風波繼續發酵,連一向不愛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的民進黨,現在愛國旗愛到最高點,台北市議員顏聖冠今天再次召開記者會,找來當年帶國旗看球遭警方阻擋的當事人現身說明,批評馬英九沒有保護拿國旗的民眾,還配合中共打壓國旗。(林麗玉報導)

2001年亞洲盃女子足球賽,攜帶國旗入場的黃淑純說,她們是因為聽說在台北市舉辦亞洲盃女子足球賽,主辦城市台北市不准民眾攜帶國旗,所以她與一群朋友把國旗偷渡進場,要替台灣隊加油,當時他們把國旗分割成四等分偷渡進場,竟然遭到警察搜身,說到這,抗議不能攜帶國旗的黃淑純還一度哽咽。

台北市議員顏聖冠批評,前台北市長馬英九任內,許多台北市舉辦的國際賽事,現場觀眾只要拿出中華民國國旗,就會遭到工作人員及警察的阻擋,甚至於2006年,台北市主辦的金卡那賽車,廣告看板上竟然只有五星旗,不見中華民國國旗,顏聖冠批評,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不僅沒有保護拿國旗的民眾,還配合中國抗議,要台灣民眾不准國旗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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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議員質疑紅蠟鋪凱道 疑涉毀損公物
2007/09/11 14:00
(中央社記者方旭台北十一日電)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洪健益、顏聖冠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倒扁總部九日重返凱道舉辦燭光晚會,最後卻導致紅蠟鋪地,凱道毀損,市府必須把道路柏油刨掉重鋪,因此市府應以毀損公物等罪嫌將紅衫軍移送法辦,同時不應再核准紅衫軍十月份打算發動的集會遊行。

市府新工處表示,當天因為蠟油吸附路面,恐將造成車輛行駛風險,所以基於安全,將路面柏油刨起重鋪,後續也將向紅衫軍求償;至於是否達到毀損公物的要件,新工處官員則說,道路尚未達不堪用的地步。

市府法規會也表示,當天點蠟燭的行為很難判定是否企圖「故意」毀損路面,至於道路是否達不堪用地步也有爭議,因此很難就此論罪。

中正一分局對此則表示,將在檢視當天蒐證證據後,三天內決定是否移送;同時集會遊行是憲法保障人民的權利,未來仍將依法、依規定審核相關申請。至於之前的行為,則是後續審核標準之一。

洪健益與顏聖冠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紅衫軍無視於先前「天下圍攻」造成國家社會付出極大成本,再度重返凱達格蘭大道虛張聲勢,集結了三十萬根蠟燭排字作秀,卻留下一堆爛攤子,不解北市警方為何要許可紅衫軍的集會活動。

顏聖冠說,去年紅衫軍「天下圍攻」之亂,長時間癱瘓台北市交通,造成人民對立、社會動盪;北市警方等公務人員應基於保障市民權益立場,既然紅衫軍違規在先,就不應再核准紅衫軍十月份的集會遊行。

紅潮退去滿地蠟油 北市議員批毀損公物
2007/09/11 13:52 記者:記者薛宜家、高鴻銘/台北報導

紅衫軍9日集會,在凱達格蘭大道上以蠟光排成「屁」字,遺留下蠟油,讓市政府連夜重舖柏油,市議員質疑紅衫軍根本已經觸犯刑法「毀損公物」,要求市政府別再核准紅衫軍的集會活動。

紅衫軍府前燭光晚會,留下滿地蠟油,讓台北市政府不只清掃,還要大費周章挖路舖柏油,市議員質疑,紅衫軍已經涉及刑法毀損公物罪。

北市府法規會副主委林淑華表示:「點蠟燭的行為,很難說是有毀損路面的故意,客觀上是不是達於不堪使用路面還有爭議。」台北市議員顏聖冠問:「那可以使用嗎?」林淑華說:「可以。」顏聖冠問:「還堪使用的話,為什麼新工處要重新鋪柏油?」林淑華說:「報告一下,因為這刑法罪,我不是法官,只是說構成要件是這樣,(有犯意)這個構成要件才算是毀損。」

北市府堅持紅衫軍不一定有犯意,只是去年沒準時退場,今年又幫凱道打蠟,10月份還要辦大活動,北市府還准嗎?

對此,中正一分局副局長薛文容表示:「過去的違法事件,我們會列為下一次申請集會遊行的參考意見。」台北市長郝龍斌說:「滴蠟引起部分道路損毀的問題,我們會向紅衫軍來求償,以後的集會我們還是一樣,依法依規定來申請。」

搬出憲法,強調不能剝奪人民集會遊行權,只是在表達意見和違法的灰色地帶,難保下回不會有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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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1/12/04-------------------這就是證據

馬英九籲遵守國際規範,希望觀眾勿帶國旗進場

【張啟楷/台北報導】
  第十三屆亞洲盃女子足球錦標賽今(四)日登場,由於兩岸三地都有代表隊出賽,為免因國旗、隊名問題引發爭議,主辦單位決定一切程序比照奧會模式,不建議民眾帶國旗進場。台北市長馬英九說,身為主辦城市的台北市必須遵守國際規範,才能繼續舉辦國際賽事,也希望民眾配合。
  亞洲女子足球錦標賽今日起至十六日在台北市中山足球場、市立體育場舉行,陳水扁總統與馬英九都將出席開幕式,開幕式後的首戰則由地主隊中華台北出戰馬來西亞。馬英九呼籲民眾,今日能到場幫中華隊加油。
  由於今年中國大陸與台灣都有代表隊出賽,為免過去「亞洲盃溜冰錦標賽」因國旗而引發的抗議事件重演,市府將遵照中華足協規定,比照奧運模式進行賽事,台灣代表隊的名稱為中華台北、會旗則是梅花旗。
  當被問及外傳有民眾要攜帶國旗進入會場,馬英九低調表示,市府已去函徵詢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陸委會看法,如果體委會與陸委會沒有意見,女足賽就將依照奧會模式進行,主辦單位會在入口處設立告示牌,告知民眾相關規定,希望民眾能遵守奧運相關規定。

馬英九曾令禁帶國旗入場?綠營:應公開道歉
2007/09/10 12:27
(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十日電)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王拓、市議員顏聖冠今天表示,中國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曾多次禁止民眾攜帶國旗進入國際體育比賽會場,馬英九推卸責任說是主辦單位的要求,但主辦單位就是台北市政府,因此馬英九應對曾禁止民眾攜帶國旗一事公開道歉。

王拓、顏聖冠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並播放在市議會質詢畫面指出,2001年亞洲盃女子足球賽中,警方曾勸阻攜帶國旗入場的民眾,更有民眾手持海報寫「我在自己的國家,馬英九說不得攜帶國旗」。顏聖冠質疑,若非馬英九下令,警方會執行公權力嗎?

顏聖冠表示,馬英九在質詢時表示,勸阻民眾攜帶國旗,是主辦單位受到中國代表團的抗議,才請市警局協助;顏聖冠說,主辦單位其實就是台北市政府,馬英九的說法只是在推卸責任,馬英九當初禁止民眾攜帶國旗入場,現在又說聖火來台要帶國旗前往迎接,根本就是立場反覆,前後矛盾的騙選票行為。

王拓則表示,若馬英九當初認為應該可以攜帶國旗入場,為何發生警方勸阻民眾爭議,事後懲處台北市警局,或者公開在媒體上道歉,因此即便馬英九沒有直接下令禁止攜帶國旗,也確實屈服在中國壓力下,未曾公開對此事道歉。


綠民代指控 馬英九當年曾禁國旗
2007/09/10 13:59 記者:林韋龍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過去在台北市長任內,對國際運動賽拿國旗的態度,引起了綠營的強烈抨擊,今天有民進黨議員,拿出馬英九曾經在台北市議會的質詢畫面,質疑馬英九當年堅持奧會模式,還讓員警把觀眾帶進場的國旗給收起來;而謝長廷也批評馬英九前後不一,但實情究竟如何,我們回顧當年的畫面。

照片上是幾年前民眾拿著標語抗議當時的台北市長馬英九,不讓國旗出現在會場,市議員顏聖冠還拿出了議會質詢的畫面,要馬英九說個清楚。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聖冠(資料畫面):「我再請教一下市長喔,如果是這樣的話,民眾帶國旗進入會場,是奧會的範圍裡面,是奧會所謂奧運模式規範的範圍裡面嗎?奧會規範的裡面,有規範到場內的民眾嗎?」馬英九:「沒有。」顏聖冠:「沒有嘛。」

綠營民代開火謝長廷也接續火力。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拿中華民國國旗,拿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有人拿著台灣國國旗,或是拿不同的國旗,奧運會國旗,我想都應該互相包容,不要說有人講怎樣就馬上倒,遇到阻力自己就改變,這樣怎麼有辦法帶領台灣,帶領台灣很辛苦的!」

時間拉回2001年,亞洲盃女子足球賽,一群民眾帶著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在場邊為選手加油但被警察制止,當時的市長馬英九對此在議會遭到圍剿,2006年,亞洲盃柔道賽,同樣在台北舉行,一群民眾也是帶國旗進場,民眾不顧主辦單位制止,把國旗拿在手上揮,也在場的馬英九還轉過身豎起大拇指致意。這2項賽事都遵循奧會模式,主辦會場都不能出現國旗,現在馬英九要拚總統,過去的態度,現在也要被仔細檢視。


民進黨團:市長任內禁止國旗入場 馬英九別騙選票
2007/09/10 12:04 記者:記者邱珮瑜/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王拓10日表示,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北市府曾勸阻亞洲盃女子足球賽的觀賽者不要拿國旗進場,現在馬英九卻願持國旗迎接奧運聖火來台,王拓說,請馬英九道歉,並說明當初禁止的理由。

王拓表示,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曾經勸阻民眾不得攜帶國旗入場,現在又說要持國旗迎接聖火。他說,馬英九經反省後,認同國家的主權,是一件好事,但還是要請他說明當初為何有如此作為。

台北市議員顏聖冠則播出當時質詢「為何不得持有國旗」的畫面,馬英九指出是受到中國代表團的抗議,並是由主辦單位決定禁止攜帶國旗。顏聖冠說,主辦單位就是台北市政府,所以下令禁止的就是台北市政府與馬英九,因此才會有中山分局的警察出面制止。

顏聖冠表示,如果馬英九覺得拿國旗是正確的,那為何不懲處該警員?若不予懲處,又為何不說明當初制止的行為?

顏聖冠也請馬英九說明台灣到底是中國的一部分,還是一邊一國的立場,不要企圖騙取選票。


馬英九說國旗迎聖火 綠營批馬立場反覆應致歉
2007/09/10 14:19 記者:張嘉芳
奧運聖火是否來台,兩岸談判陷入僵局,馬英九日前更說出,如果聖火來台,他將帶國旗迎接,對此,民進黨團卻反過來批評馬英九,過去在擔任台北市長期間,曾禁止民眾攜帶國旗參加運動賽事,現在卻改變立場、熱烈歡迎,他必須要向民眾詳細說明,並為過去的行為公開道歉。

聖火來台一波三折,北京又拋出不准圍觀民眾攜帶國旗等規定,明顯違反奧委會規定,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批評,這種要求「不合理、不可能、不可行」,他甚至還說如果聖火來台,將帶國旗歡迎。對於馬英九的說法,民進黨團相當不以為然,黨團幹事長王拓指出,2001年12月在台北市所主辦的亞洲盃女子足球賽中,當時擔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曾下令禁止民眾攜帶國旗入場,現在態度卻突然有180度的大轉變,他呼籲馬英九必須為過去的行為公開道歉。

王拓說:『我們認為馬英九必須先針對他過去市長的任內,禁止觀眾拿國旗進場這件事情,要做一個公開的道歉,並且做一個詳細的說明。』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顏聖冠也批評,馬英九立場反覆、前後態度不一,她說:『馬英九明明知道說奧會模式並沒有規範到民眾,但是為什麼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的警察會去勸導民眾,會禁止民眾帶國旗入場,其實我覺得非常的遺憾,我們看到了馬英九的立場反反覆覆、前後不一。』

王拓強調,馬英九以國旗迎接聖火,如果是反省之後所做的決定,他非常歡迎,但在那之前,馬英九必須要做公開道歉、詳細說明才行。


警阻攜國旗入場 綠質疑馬下令 (自由時報20070911)

〔記者黃忠榮、王寓中、王貝林/台北報導〕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到底有沒有禁止民眾攜帶國旗進入國際賽事會場?綠營昨天以錄影帶直指馬英九確曾多次禁止,應對此向全國民眾道歉。馬英九工作室發言人羅智強則重申,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從未下令或禁止民眾攜帶國旗觀看國際體育比賽,馬工作室將研究顏聖冠說法是否涉及誹謗或妨害名譽,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王拓及台北市議員顏聖冠昨天播放在市議會質詢畫面指出,二○○一年亞洲盃女子足球賽,警方曾勸阻攜帶國旗入場的民眾,若非馬英九下令,警方會執行公權力、不讓民眾帶國旗進場嗎?

顏聖冠表示,馬英九在質詢時表示,勸阻民眾攜帶國旗,是主辦單位受到中國代表團抗議,才請市警局協助;但主辦單位其實就是台北市政府,馬的說法只是推卸責任。

謝長廷競選辦公室發言人趙天麟昨表示,謝與馬在面對二○○五年第六屆亞洲青年柔道錦標賽的旗幟爭議時,時任行政院長的謝長廷堅定表示「依洛桑協定,主辦單位懸掛奧林匹克會員旗幟,但在國內比賽不應禁止人民攜帶國旗,這才是國家尊嚴」。

趙天麟說,反觀當時的台北市長馬英九在受訪時竟說「大家可以思考,是讓我們的選手出賽較好,還是為了升國旗,要選手放棄奪牌機會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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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由市府主辦或在北市舉辦的國際性運動競賽、重大交流活動,到場國人被禁止攜帶、秀出國旗及禁唱國歌的案例繁多,且馬不乏被質疑碰到中國隊、五星旗就退縮的情況,當時馬英九屢屢抬出尊重國際奧會的規定等理由,沒能爭取、堅持國家主權與平等地位。最著名的案例是,2001年12月亞洲盃女子足球賽,北市是主辦城市,但市府還下令警察禁止民眾攜帶國旗入場,引起觀眾、民代及輿論抨擊,馬英九當日受訪就推稱,這是尊重中華足協規定、國際奧會慣例。2005年台北市舉辦亞洲滑冰賽及亞洲青年柔道錦標賽、台灣汽車金卡那國際大獎賽,禁止民眾攜帶國旗進場,還說謊台北市政府只是出借場地。台北市議員顏聖冠出具台北市政府公文表示,台灣汽車金卡那國際大獎賽、亞洲青年柔道錦標賽、台北國際冰上競技運動系列大賽,主辦單位分別是台北市教育局與體育處,會場是否可以攜帶國旗由馬英九決定。馬英九不思趁主辦盛會之際,為台灣爭取國際體壇平等地位,卻要國人「看遠一點」,避免未遵守國際慣例,被取消資格,落得因小失大。馬英九現在卻說要堅持要帶國旗掛國旗,但是過去種種的作為更證明馬英九根本是攏係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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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預演」傳聖火 民代批為中造勢 (自由時報20070908)
〔記者陳璟民、劉榮/台北報導〕北京奧運聖火來台初露曙光,台北市府已迫不及待表態迎接,昨在體育節表揚活動中,邀請曾護送東京奧運聖火的我國選手韓繼綏,象徵性點燃聖火,交棒給年輕運動員及二○○九聽障奧運選手。民進黨議員顏聖冠抨擊,奧運聖火能不能來,關鍵在於台灣的國格能不能維持,郝市府就先在北市「預演」聖火傳遞,儼然是為奧運主辦國提前造勢。

急著表態 模糊政府國格維護

顏聖冠指出,奧運聖火過境台灣,政府堅持在不被矮化國格的情況下,才願接受,北市府在爭取聖火繞經北市的同時,根本用不著操之過急,「急著表態歡迎聖火到台灣來」,反而模糊政府堅持維持國格的用心。

顏聖冠表示,郝市府請來一九六四年的聖火傳遞選手,當然十分具有傳承意義,但當時台灣仍以中華民國的名義,在奧運會中佔有代表權,如今面臨的卻是國格遭到打壓的不一樣情況,「郝市府應認清國際情勢,先尋求站穩國格,再迎聖火還不遲。」

台北市府昨在青少年育樂中心,以「光影盛會/暌別四十三年的奧運聖火再現」為主題,舉辦慶祝九九體育節活動。

教育局長吳清基強調,奧運聖火若能到北市繞境,透過國際媒體同步播報,可讓全世界皆知中華民國台灣的存在,應邀「點燃」聖火的韓繼綏也說,奧運會前,聖火傳遞到台灣,台灣的影像與聲音將躍上國際,台灣不會在國際體壇被邊緣化或消失,這樣是非常好的事情,有益我國體育發展。

韓繼綏是一九六四年護送東京奧運聖火的我國選手,他昨天特別將保存四十三年之久,刻有東京奧運紀念標誌的聖火火炬、T恤及在體育場「毛公鼎」點燃聖火老照片等物帶來現場展示。

對於兩岸政治角力對奧運聖火來台的影響等問題,韓繼綏以退休運動員的身分說,希望體育歸體育,政治歸政治,不要泛政治化。

各界關切聖火繞境北市的路線,吳清基表示,原則上尊重中央規劃,但市府會和中央協商,建議至少要經過台北一○一、小巨蛋體育館,因前者是國際地標,後者館外有聽奧宣傳廣告,可趁機讓各國知道北京奧運後,「二○○九聽奧在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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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案 檢方:應勘驗馬英九全部錄影錄音(中央社20070831)

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台北地方法院十四日判決馬英九無罪,台北地檢署昨天下午向法院檢送上訴理由書。對於判決書指檢方筆錄曲解馬英九偵查中的供述,上訴理由書指出,「法院採證違背法令,應勘驗馬英九偵訊過程全部錄音帶及錄影帶,以明事實」。

檢方表示,被告馬英九在去年十一月十四日第一次應訊時,主觀上明確知道市長特別費中半數須以領據領取的新台幣十七萬元特別費,須全數用於公用或公益的用途上,所謂公用就是指招待、餽贈、犒賞等,筆錄與馬英九供詞並無不合,也無曲解之處。

檢方認為,法官對馬英九對特別費主觀認知的筆錄置之不理,而判決書中提到檢方「已有自行擅自詮釋被告供述而曲解之嫌」用語,疑似踰越法官自由判斷證據證明力的職權行使範圍,採證顯有疏誤,適用證據法則有未洽之處,這部分應勘驗馬英九偵訊過程全部錄音帶及錄影帶,以明事實。

另外,檢察官在審理時提出多項馬英九接受台北市議員質詢、媒體訪問的相關證據,法院在判決書中認為馬英九受質詢、採訪時「認知已經有重新組合思考,亦已經非當初被告領取特別費半數之意」。檢方認為這是法院為馬英九開脫之詞。

檢方說,以人類趨吉避凶的本性,被告不可能在案發後「重新組合思考」,反而公開發表不利自己的陳述;如果真是如此,難道馬英九在案發後的陳述都是「重新組合思考」?如果這樣,馬英九的陳述,法院應該全部不得採用?法院這種說法甚為荒謬,違反論理法則與證據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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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馬英九特別費貪污證據」
顏聖冠研究室(2007/8/30)

台北市議員顏聖冠協同律師陳友炘等人,於今日(8/30)至台北地檢署補遞有關馬英九貪污事實的證據補充,希望法院能夠追加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之侵占公有財物罪、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及刑法第131條第1項之圖利罪,再馬英九特別費案二審開庭以前,將馬英九貪污事實的證據提供給檢察官,讓檢察官在二審開庭時,可有強而有力的佐證證明馬英九的貪污事實。

顏聖冠說,當初起訴馬英九特別費案的檢察官侯寬仁,是以從寬認定的思考,只以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款「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的罪名起訴馬英九,但馬英九卻在起訴後不斷否認「特別費是公款」,跟起訴前對檢察官、及過去在市議會備詢、接受媒體時訪問的答案完全都不一樣,馬英九這種公開說謊的行徑,本就應該以侵占公有財物等重罪來起訴。

顏聖冠表示,最高法院檢察署在八月時,就已決定將她告發馬英九特別費案追加告發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一項第一款「侵占公有財物罪」併案處理,這是案情的重大突破,因為馬英九本身就是貪污,要用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一項第一款,才是馬英九犯罪的事實依據。顏聖冠表示,日前正義人士印製發行「顏聖冠揭發馬英九A公款」DVD在不到一天的時間就被索取一空,可見馬英九在民眾心中貪污說謊的事實已經有心證。

顏聖冠認為,馬英九在市議會被她質詢時,就斬釘截鐵認為「特別費是公款」,並聲稱如果被私用,「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如今卻看到馬英九每個月匯給周美青的生活費都多過馬英九本身的薪水,如果馬英九未將特別費當成生活費與薪資一起匯給周美青,那馬英九每月匯入周美青帳戶的錢是從哪裡來的,馬英九也要說清楚。

大灣法律事務所律師陳友炘表示,這次遞件補充的資料中「匯周美青生活費表」,很明顯的看出馬英九每月匯給周美青的生活費,都超過馬英九在市長任內每個月的薪資(17萬),如果不是因為馬英九每個月不用單據的部分、與薪資一起匯入馬英九的戶頭,讓馬英九可以用在生活費的支出,馬英九是不會有這麼多錢能匯給周美青。

蔡易餘律師強調,「特別費是公款性質」這點,根據財政部1977年8月11日公函、以及台北市府歷年的「歲出計畫說明提要」、「費用用途科目」,均說明市長特別費依規定須限於公用支出,而馬英九本人去年兩次應訊時,也表示特別費「不是薪水,應全數用於公用及公益」。所以二審法官一定要樹立典範、確認特別費是屬於公款,讓行政體系可以有所依據,讓犯法的馬英九不會再混淆是非、拖其他首長下水。

最後,顏聖冠議員、陳友炘律師、蔡易餘律師強調,既然馬前市長不否認特別費不是薪水,也應該要拿來用在因公所需之招待餽贈、工作活動費及應實際需要招待外賓等用途上,卻竟然把每個月領到17萬元的特別費,拿去用在非公務用途上、當作是自己的錢拿去申報財產,這樣的行為違背了職務、獲取了不法利益,可以構成背信行為,同時把保管的錢變成是自己的,這更是不折不扣的侵占行為。


顏聖冠到北檢補遞馬英九特別費案證據
2007/08/30 11:41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三十日電)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顏聖冠,今天上午到台北地檢署補遞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證據。顏聖冠指出,她在二審開庭前提供檢方強而有力證據,佐證馬英九貪污事實,希望法院能夠追加馬英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與圖利罪。

顏聖冠表示,馬案承辦檢察官侯寬仁以「從寬認定」的思考角度,僅以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名起訴馬英九。但馬英九在遭到起訴後不斷否認特別費是公款,與他過去對檢察官訊問、市議員質詢及接受媒體訪問時的說法完全不一樣,這種說謊行徑,本來就應以侵占公有財物等重罪起訴。

顏聖冠說,日前正義人士印製發行「顏聖冠揭發馬英九A公款」DVD,在發行不到一天的時間內,就被民眾索取一空,可見民眾心中對馬英九貪污說謊的事實已有心證。

她認為,馬英九過去接受她質詢時,斬釘截鐵強調「特別費是公款」,並聲稱如果私用「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但從起訴書可看到馬英九每月匯給妻子周美青的生活費多過自己的薪資,馬英九必須說清楚多出來的錢從哪裡來。

律師蔡易餘指出,財政部1997年八月十一日公函、台北市政府歷年「歲出計畫說明提要」及「費用用途科目」,均說明首長特別費依規定須限於公用支出,且馬英九本人去年兩次應訊時,也表示特別費「不是薪水,應全數用於公用及公益」,可見馬英九應知悉「特別費是公款性質」。

蔡易餘表示,二審法院一定要樹立典範,確認特別費公款性質,讓行政體系有所依據,也讓犯法的馬英九不會再混淆是非,拖其他首長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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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聖冠追加馬英九侵占罪名 二審將併案處理

中央社2007/08/24

(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二十四日電)民主進步黨籍台北市議員顏聖冠今天表示,日前追加告發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涉及侵佔公有財物罪,高檢署已經發函台北地檢署在將二審時併案處理,而馬英九對外仍繼續欺騙台灣人民,要求馬英九應退出兩千零八年總統大選。

民進黨籍立委高建智(台北市)及市議員顏聖冠、徐佳青下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馬英九在市議會接受質詢時,具體回答特別費就是公款,但卻將特別費匯入自己戶頭,作為女兒支付刷卡費用等用途,因此應該要實現他自己若公款私用將退出政壇的承諾。

顏聖冠說,最高檢察署日前已經發函台北地檢署,她追加告發馬英九特別費案涉及侵佔公有財物罪,在二審上訴時將併案處理,馬英九不應該再繼續說謊,欺騙台灣人民,應退出政壇及兩千零八年總統大選。



顏聖冠追加馬侵佔公有財物 地檢署將併案處理
中央廣播電台(2007/08/24)

台北市議員顏聖冠將去年在市議會對馬英九特別費的質詢影帶、製作成10萬份光碟片供民眾免費索取,馬陣營不滿顏聖冠毀謗,揚言將請律師提告。不過,顏聖冠卻召開記者會歡迎馬英九來告,她表示,台北地檢署已經決定將馬英九被追加侵佔公有財物部分、併案處理;她強調,馬英九到現在還繼續說謊,應該立即退出政壇與總統大選。

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獲判無罪,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顏聖冠發行10萬份議會質詢光碟,希望全民看清馬英九說謊的真面目,這項舉動也讓馬陣營相當不滿,強調顏聖冠說謊指控已經涉及誹謗、妨礙名譽,他們將委請律師提告。

對此,顏聖冠特地召開記者會,她指出,馬英九明明在議會質詢回答特別費是公款,但直到現在卻還是一再說謊、繼續欺騙人民,她要求馬英九實現承諾,必須立即退出政壇以及2008年的總統大選。

顏聖冠表示,日前她以第4條第1款侵佔公有財物法條,向台北地檢署追加告發馬英九,目前地檢署已經決定併案處理。她說:『台北地檢署在這邊也已經發文,就是把之前我們追加的侵佔公有財物部分,已經一併的併案審理,所以在禮拜一(27日)的時候,我們也會再到台北地檢署再去遞理由補充書。』

台北市議員徐佳青也指出,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判決並沒有包括侵佔公有財物,現在二審上訴、高檢署已經決議併案、以新罪名起訴,顯示有不同的證據力。徐佳青話鋒一轉、自嘲她與顏聖冠都可以組成「阿九黑白告俱樂部」,因為馬英九對於特別費或新台幣2千萬元的政治獻金交代不清,不敢講實話回應,只會用提告方式,令人感到十分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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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議員發送批馬光碟 馬陣營要告(中央社20070823)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顏聖冠及立委林國慶今天在龍山寺旁,發送「顏聖冠踢爆馬英九說謊A特別費」DVD,認為馬英九對特別費的說法前後不一;對此,馬英九工作室發言人羅智強發布新聞稿,認為顏聖冠已涉誹謗與妨害名譽,工作室將委託律師提告。

顏聖冠表示,馬英九在市議會答覆質詢時具體說明特別費是公款,公款須用在公務用途上,並明確答覆不會將特別費私用,同時承諾如有私用情形願退出政壇。事實顯示,馬英九說法前後矛盾,呼籲馬英九立即退出2008年總統大選及台灣政壇。

顏聖冠說,光碟內容之前就已經給法庭、也當做證據,但特別費的三位法官卻不傳喚她作證,也不採信馬英九在市議會受質詢的說法,希望讓全台灣人民一起看,因為事實就在這張光碟。同時民眾後天起就可到民進黨立委候選人服務處及各縣市黨部索取。

不過,羅智強發布新聞稿表示,顏聖冠已涉及誹謗與妨害名譽,工作室將委託律師提告。同時在光碟中,馬英九並沒說在以領據核銷之特別費是「公款」,「公款」兩字是顏聖冠自己說的;馬英九答詢僅表示將自己以領據核銷的特別費用於「公用和公益」,事實上,馬英九也的確將之用於公用和公益。

羅智強建議,顏聖冠應仔細去看法院判決,在以領據核銷特別費的客觀屬性部分,法院已採認法務部「實質補貼」定性,因此還馬英九清白。

他強調,對特別費問題,馬英九不論在市議會上、檢察官偵訊時乃至於在法庭裡的陳述都是一致而不矛盾,更沒有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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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打馬 出光碟
【聯合晚報】 2007.08.16 03:17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官司一審宣判無罪,民進黨「揭馬弊小組」仍緊咬不放,今天先在平面媒體刊登「踢爆馬英九說謊真相」的廣告,並預計在明天公佈馬英九在台北市議會答詢特別費性質畫面的光碟片,藉此凸顯馬英九說法反覆、前後矛盾;這次共準備了10萬張,準備透過各縣市黨部和廣播電台來發送,直接訴諸基層群眾。

今天平面媒體上,出現一則「踢爆馬英九說謊真相」的廣告,內容是一片光碟,上面印有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聖冠質詢馬英九的照片,寫著「馬.謊言.特別費」的字眼,直指「馬英九說謊A公款」,並強調這張光碟「一刀未剪、真實呈現」,「即將全國大放送,正義人士,拷貝不究」,有點類似「非常光碟」宣傳手法。

顏聖冠上午表示,這以她為主體,以及「揭馬弊小組」所刊登的廣告,光碟內容主要是2006年9月18日時,她在市議會質詢馬英九的對話和畫面,由於馬英九在審判過程中供稱,特別費不是公款,但從整個質詢過程中,馬英九當時認為特別費具有公款的性質;從這片光碟中,足已證明馬英九說法前後矛盾。

顏聖冠說,首長特別費官司審判過程中,她曾把這片光碟交給檢察官參考,檢察官也清楚掌握整個內容,並列為證據之一,只是最後結果不被法官採信。

顏聖冠說,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官司未來會如何發展,「揭馬弊小組」無法去影響,但不論最後結果為何,有必要讓社會大眾了解馬英九的真面目,因此,明天將會舉行記者會,將質詢光碟的內容公告周知,還原整個真相。

顏聖冠指出,她日前在媒體上曾播放光碟的內容,有許多人打電話來索取,因此,決定壓製10萬張,將透過電台和地方黨部發送,讓支持者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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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就是貪污」游籲檢上訴 (自由時報2007/8/15)

〔記者李欣芳、黃忠榮、陳曉宜、劉榮、特派記者王貝林/台北、雅加達連線報導〕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獲判無罪,民進黨主席游錫堃昨痛批馬英九「貪污就是貪污」,強調在罪證確鑿下,馬竟然還被判無罪,這樣的判決根本就是「萬方有罪,唯馬英九無罪」,呼籲檢方立即上訴,二審速審速決。

二審改判 民進黨有信心

黨秘書長林佳龍質疑,這份判決書就像馬的答辯書,看完判決書後,結論就是「欲脫之罪,何患無辭」,這種偏頗的判決,未來上訴改判機會很高,民進黨有信心二審會改判。

謝:不評論國內事務

人在印尼參訪的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則不願對此回應,僅表示他在國外從事外交工作,不評論國內事務。

游錫堃表示,在馬英九罪證確鑿下,法院卻做出無罪宣判,台灣司法正義無法得到伸張,顯示轉型正義仍需進行。至於馬一審判無罪,是否意味民進黨四大天王的特別費案也可解套,游說,只要採取公平、一致的審理標準,相信任何人都會坦然接受。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不管馬有罪或無罪,這件事從來就不會是民進黨選戰的主軸,馬在特別費案中說辭前後不一,誠信破產,雖然司法上獲判無罪,但在政治人格上已被判死刑。

舉發馬特別費案的立委謝欣霓表示,她完全無法接受馬無罪的判決,凡是痛恨貪污的人都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馬英九特別費有假發票、買女性內衣等私人用途,罪證確鑿怎麼會無罪?

未領完者 難道應補差額

謝欣霓質疑,如果特別費可以私用,那過去特別費全部未領或是未領完的人,政府是否要補給他們?她將在立院提案,要政府將過去未領完、未支領特別費的部分,發差額補給這些人,因為依法官的判決,特別費無異是薪水。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聖冠也痛批馬公然說謊,她拿出去年九月十八日第九屆第八次大會總質詢的議會公報,上面清楚載明,當時的台北市長馬英九接受質詢時指出,特別費是公務使用的費用,現在為求脫罪,卻又說入了帳就是他的錢,愛怎麼用就怎麼用,一個說謊的人,如何當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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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就是貪污」游籲檢上訴 (自由時報2007/8/15)

〔記者李欣芳、黃忠榮、陳曉宜、劉榮、特派記者王貝林/台北、雅加達連線報導〕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獲判無罪,民進黨主席游錫堃昨痛批馬英九「貪污就是貪污」,強調在罪證確鑿下,馬竟然還被判無罪,這樣的判決根本就是「萬方有罪,唯馬英九無罪」,呼籲檢方立即上訴,二審速審速決。

二審改判 民進黨有信心

黨秘書長林佳龍質疑,這份判決書就像馬的答辯書,看完判決書後,結論就是「欲脫之罪,何患無辭」,這種偏頗的判決,未來上訴改判機會很高,民進黨有信心二審會改判。

謝:不評論國內事務

人在印尼參訪的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則不願對此回應,僅表示他在國外從事外交工作,不評論國內事務。

游錫堃表示,在馬英九罪證確鑿下,法院卻做出無罪宣判,台灣司法正義無法得到伸張,顯示轉型正義仍需進行。至於馬一審判無罪,是否意味民進黨四大天王的特別費案也可解套,游說,只要採取公平、一致的審理標準,相信任何人都會坦然接受。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不管馬有罪或無罪,這件事從來就不會是民進黨選戰的主軸,馬在特別費案中說辭前後不一,誠信破產,雖然司法上獲判無罪,但在政治人格上已被判死刑。

舉發馬特別費案的立委謝欣霓表示,她完全無法接受馬無罪的判決,凡是痛恨貪污的人都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馬英九特別費有假發票、買女性內衣等私人用途,罪證確鑿怎麼會無罪?

未領完者 難道應補差額

謝欣霓質疑,如果特別費可以私用,那過去特別費全部未領或是未領完的人,政府是否要補給他們?她將在立院提案,要政府將過去未領完、未支領特別費的部分,發差額補給這些人,因為依法官的判決,特別費無異是薪水。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聖冠也痛批馬公然說謊,她拿出去年九月十八日第九屆第八次大會總質詢的議會公報,上面清楚載明,當時的台北市長馬英九接受質詢時指出,特別費是公務使用的費用,現在為求脫罪,卻又說入了帳就是他的錢,愛怎麼用就怎麼用,一個說謊的人,如何當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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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特別費一審無罪 綠議員地院抗議
TVBS--日期:2007/08/14

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宣判無罪,趕到地院關切的民進黨議員,披上白布抗議判決結果,市議員們紛紛要求,要出庭作證馬英九侵佔公款,挺馬民眾則是反批回去,雙方情緒高亢,讓維護秩序的員警,嚇出一身冷汗。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馬說謊吞公款!我們要做證。」第一時間聽到馬英九一審宣判無罪,民進黨籍市議員,披上要求作證的白布,直搗地院。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莊瑞雄:「馬英九明明知道特別費是公款,在議會殿堂公開對全國老百姓講那全部都是公款,蔡守訓沒有聽到嗎?什麼樣的法官,有這麼法官嗎!」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聖冠:「馬英九沒有資格,參選2008年的總統,說謊的人沒有道德的人、貪污的人,他有什麼資格參選台灣的總統!」

警力重重戒備,將民進黨市議員與挺馬民眾,分隔兩邊,眼看衝不過封鎖線,有議員想出奇招。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洪健益:「馬英九公然說謊。」員警:「站這樣危險啦,這樣會跌倒啦,議員。」

民進黨籍議員的嗆聲行動,引來挺馬民眾回擊,最後議員們只停留短短幾分鐘便匆匆解散,也讓戒護衝突的警方終於鬆一口氣,至於國民黨民代這一方,與挺馬民眾,一同歡欣鼓舞的慶祝宣判結果。


馬英九特別費案宣判 庭外群眾有聲援有抗議
中央社---2007/08/14

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馬英九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在法庭外支持馬英九的民眾與民意代表獲悉無罪判決,情緒激動高喊「馬英九加油」。不過,也有民主進步黨籍台北市議員到場高喊「司法不公」。

支持馬英九民眾在台北地院外,手持國旗、海報標語以及布條,在獲悉馬英九被判決無罪之後情緒高昂。

支持馬英九的民眾,在上午十時判決之前就集結在台北地院外,也有少部分反對馬英九的民眾到場關心,雖然人數比例懸殊,警方還是將雙方人馬隔開,避免發生衝突。

在判決後,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顏聖冠、莊瑞雄也在地方法院外發表意見認為「司法不公、台灣法律不可相信」。他們並且認為「怎麼可以判決貪污的馬英九無罪」?

馬英九特別費案今年二月十三日偵結,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將馬英九起訴,市府秘書余文被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罪起訴。此外,廖鯉、李克齊、孫振妮、方惠中、張鈞綸等當時的市府員工,則獲緩起訴處分。9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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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特別費案 台北地院審理達四個多月
2007-08-14╱中央社╱國內社會╱中央社

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台北地院今天判馬英九無罪;全案今年二月十三日檢方偵結起訴,台北地院從四月三日首度開庭迄七月三十一日辯論終結,審理時間長達四個多月。

以下是全案審理大事紀:
2007年二月十三日,檢方偵結。依北檢「96年度偵字第3844號」起訴書,馬英九遭起訴罪名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認定貪污所得總計新台幣一千一百一十七萬六千二百餘元。市府秘書余文被查出涉嫌貪污七十六萬元,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罪起訴。此外,廖鯉、李克齊、孫振妮、方惠中、張鈞綸等市府員工,則遭緩起訴處分。
四月三日,台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馬英九以「被告」身分陳述答辯意旨,包括自始認為以領據核銷特別費不是公款,更沒有在檢方訊問中「翻供」。
四月十七日,檢、辯提列證據清單,證人供述證據力檢辯展開攻防。
五月八日,台北地院合議庭裁定包括法務部發布諮詢意見書、馬英九在去年九月七日接受中天新聞專訪、九月十八日接受台北市議員顏聖冠議會答詢內容,以及馬英九辦公室主任廖鯉等證人證詞都具有證據能力。
五月二十二日,台北地院合議庭裁准檢辯傳喚包括前行政院副主計長張哲琛在內十四位證人。
六月五日,張哲琛出庭,檢辯詰問充斥火藥味。公訴檢察官懷疑證人、被告及律師事先套招;律師回應實施預審制度國家,檢辯接觸證人,瞭接證人對待證事實瞭解到怎樣的程度有其必要。
七月三日,台北地院傳喚馬英九擔任市長時的三位前後任秘書孫振妮、方惠中、孫麗珠作證。
七月十日,台北地院傳喚劉靜蓉、吳麗洳與趙小菁三位前後任經手特別費的台北市政府秘書處出納。其中吳麗洳在回答律師詰問時提及「檢方筆錄未能將她的陳述做完整記載」,因此律師向合議庭要求勘驗檢方訊問光碟。
七月十九日,報載節錄檢方光碟訊問筆錄內容,引發「筆錄製作不實」爭議;檢辯庭外動作互嗆。
七月二十三日,台北地院合議庭當庭勘驗光碟。對吳麗洳檢方證述筆錄爭議,審判長諭知判決書會交代。
七月二十四日,台北地院提示相關證卷。包括逐一提示二十九位檢方證人的供述證據、三十六項的非供述證據等。
七月三十一日,台北地院辯論終結。公訴檢方在論告階段,增列論罪法條,將公務背信罪納入,希望合議庭審酌馬英九是否涉及公務背信罪,並依法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八月十四日,台北地院宣判馬英九無罪。9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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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特別費明知公款私用 綠營要馬退出政壇
央廣---日期:2007/08/10

馬英九特別費案、法院目前還在審理階段,但民進黨團10日卻召開記者會,市議員顏聖冠出示去年在台北市議會對馬英九的質詢影帶,證明馬英九當時就知道特別費屬於公款,卻用於私人用途,明顯說謊耍賴,她要求馬英九必須立即退出政壇。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特別費案,一直被外界視為影響2008總統選舉的關鍵因素,民進黨籍立委徐國勇與台北市議員顏聖冠10日特地召開記者會,顏聖冠甚至還公布去年9月18日在市議會對馬英九的總質詢影帶,她批評馬英九明知特別費屬於公款,卻用在私人用途,明顯在賴皮說謊,應該立即退出政壇。顏聖冠:『特別費可以拿去當生活費嗎?』馬英九:『特別費我們不會拿來當生活費。』顏聖冠:『特別費應該是公務使用的費用,對不對?』馬英九:『是。』顏聖冠:『如果你把特支費當成生活費使用的話,你怎麼辦?退出政壇啊?』馬英九:『我跟妳講,現在我這裡親口告訴你,我的特別費都是用在公務跟公益。』

顏聖冠強調,去年市議會總質詢時,她曾多次提到特別費是公款,當時馬英九並沒有做任何反駁與說明,就顯示馬英九的認知及主觀意識裡,就清楚知道「特別費是公款」。徐國勇也指出,馬英九的客觀行為、表現,代表他的主觀認知,對於特別費是公款或私款,他非常清楚,現在部分媒體與馬團隊一再鋪陳馬英九沒有犯意,意圖替馬辯護脫罪,但是關於他女兒在美國的花費,是由特別費帳戶匯過去的,馬英九卻交代不清、公私不分,顯示真正行為事實與主觀認知有嚴重落差。

顏聖冠強調,馬英九昧著良心,公然對全國人民說謊,應該要愧疚退出政壇。


馬英九特別費案可能無罪?顏聖冠:犯意明確
中央社---日期:2007/08/10 13:56

媒體報導,中國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可能無罪。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徐國勇今天表示,馬英九在宣判前一週,已經開始進行無罪鋪陳,以馬英九不知道特別費是公款作最大理由,但馬英九在接受質詢時已明確表示特別費是於公益及公務,不會拿來當生活費,可見犯意明確。

徐國勇(台北市)、台北市議員顏聖冠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馬英九團隊在宣判前一週已經開始進行無罪鋪陳,媒體報導馬英九可能無罪的理由都是沒有違法意識,也就是說馬英九不知道特別費是公款,但馬英九在接受市議員質詢時卻明確表示特別費都是用在公益及公務上,不會拿來做生活費,可見他知道特別費是公款。

顏聖冠認為,馬英九第二次出庭時說,不知道特別費是公款,根本就是說謊、賴皮,去年九月十八日她質詢馬英九時,馬英九認知特別費就是公款,且說特別費都是用在公益及公務上,不會拿來當生活費,但馬英九出庭時卻昧著良心說謊,應該退出政壇。

徐國勇說,馬英九特別費上公私不分,主觀認知和客觀行為有落差,這是貪污罪的明確證據,馬英九律師團稱馬英九不知道特別費是公款,根本就是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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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聖冠聲援教育部修改教科書用詞

教育部打算修改教科書中五千個不適合用詞的做法,引發在野質疑去中國化,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顏聖冠一日召開公聽會,聲援教育部。

學者:挺教育部修用詞 馬英九應釐清反對理由

2007/08/01 17:55

中央社記者方旭台北一日電)教育部提出修改教科書五千個不適合用詞做法,引發在野批判。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顏聖冠今天召開公聽會聲援教育部,陽明大學教授洪裕宏也說,雙方爭執是兩套政治認同衝突的必然結果,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批評教育部「新戒嚴」的說法只是在混淆問題,應該清楚地把反對理由講出來。

洪裕宏強調,許多批判教育部的心態,其實只是維護過去教科書中隱含終極統一的觀點,有利追求終極統一的目標,事實上,相關問題應該被公開檢驗,應該交由社會藉相互辯論釐清爭議;尤其有這麼多不精準、未描述事實的語詞藏在教科書中,就是對青年最大的傷害,也導致台灣的國家認同異常混淆。

他說,國民黨與民進黨在政治認同與文化價值觀有所區隔是不爭事實,各黨面對此一問題不該迴避,或是用一些「新戒嚴」等似是而非的說法混淆視聽,而是應該清楚地把贊成或反對原因說出來,讓人民公決。

台灣南社社長鄭正(火昱)也質疑,批評教育部作法的只是一小特定部分人士,卻被媒體不斷炒作;他說,台灣文學與教育不該被少數人把持壟斷,必須擺脫中國文學霸權把持台灣教育平台的狀況,一些批判教育部的聲音,只是在試圖用一些群眾語言混淆視聽。

與會的師大政研所研究生鄭彥成則說,各界都說不要把政治帶進教科書,但是現行教科書明明很多用詞讓人質疑,包括不夠客觀、不夠精準,都是問題。例如中國在清代指有天下而沒有主權觀念,教科書中為何用「中法戰爭」而不是「清法戰爭」?

他也質疑,例如中國、美國都沒有所謂的國父,為何教科書中一定要堅持國父孫中山?他質疑,台灣的歷史教科書,充其量祇是「中華民國政治史」。

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蔡秀菊表達力挺教育部長杜正勝的立場,並表示杜正勝代表台灣教育良心,以讀書人的風骨,為台灣教育做正確的事。她並反問,台灣明明沒有貓熊,為何要稱貓熊是「我國瀕臨絕種的動物」?

蔡秀菊說,面對教科書的混淆與錯誤用詞,卻看不到教師團體的自覺與反省,也看不到教師對泛藍打算自編一綱一本教材的質疑,讓人相當失望。

2007/08/01 22:09

教育部打算修改教科書中五千個不適合用詞的做法,引發在野質疑去中國化,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顏聖冠一日召開公聽會,聲援教育部。

中央社記者方旭攝 九十六年八月一日

教部擬修教科書 澄社等支持 (自由時報20070802)

教部推動修正五千個「不當用詞」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教育部擬推動修正教科書五千個「不當用詞」,卻遭泛藍強烈反彈,包括澄社、台灣北社、南社多位成員昨天指出,修正教科書中的不當用詞,有助中小學生建立正確的歷史觀,讓台灣的教育正常化、擺脫大中國意識形態。

教育部委託台灣歷史學會訂出五千個教科書不當用詞,遭馬英九抨擊是回到戒嚴時期,部分泛藍縣市更有意自編教科書杯葛,北市議員顏聖冠昨天舉行公聽會,與會的澄社、北社、南社教授及學生團體代表皆力挺教育部修正教科書中的不當用詞。

南社:引進不同教材 打破大中國迷思

台灣南社社長鄭正煜指出,國內教科書長期從大中國意識形態編寫,如今教育部推動教材台灣化、正常化,就被批評是狹隘的島國觀點,教科書如果能打破單一版本、引入世界文學,讓台灣、中國及世界文化各占三分之一,就能打破現行教材充斥中國思想的問題。

澄社成員洪裕宏表示,中小學的教科書,影響的是思辨能力還在發展中的小孩,五千多個錯誤用詞,代表五千多個錯誤概念,影響的是台灣中小學生的歷史觀及世界觀,國民黨高層反應強烈,顯然是這些修正已攻入泛藍的核心價值,馬英九或國民黨不贊成,應該勇敢把理由說出來、說實話,這些議題應該好好辯論,不應迴避問題,更不是用「新戒嚴」這種籠統的用詞簡化問題。

文史工作者曾韋禎表示,在學術單位,尤其是中國近代史研究領域,許多不精確的用詞早已改用二、三十年,例如我國(中國)、國父孫中山(孫文),這些用詞早已廢棄不用,畢竟,學術界講求精確,教科書的用詞修正,從趨勢看,早晚都要跟上。

代表北市府出席的教育局主秘唐德智表示,現行的教科書不是不能修,其中也確有很多問題存在,但修正應有更多檢證的機制,且教育問題,不應混入政治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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