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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顏聖冠指出,她接獲民眾陳情表示有不明的行銷集團雇用青少年,在西門町街頭以「幫我加油」為名義,強制銷售商品。顏聖冠調閱市警局資料發現,在西門町類似的強制推銷違規案件,從99年至今,市警局共告發484件,但是全只對現場銷售者開罰,難怪無法遏止此種亂象。

 顏聖冠進一步說,在484件告發案件中,其中有475件,是以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開單,但是法條開罰對象明明是「行為人或雇主」,不過警方卻便宜行事,全只對銷售的「行為人」處罰。因此,她要求警方要立刻揪出幕後真正的主謀,並予以重罰;商業處也該詳查該行銷集團有無營業登記,不要讓其做違法生意。

 

顏聖冠說,有民眾陳情表示,有不明的行銷集團,專門招攬青少年銷售熄菸袋、手機袋及傳輸線等物品,在暑假期間,更是屢見不顯。強制銷售者都會選擇落單民眾,一開始都會裝客氣、裝熟握手,接著以「參賽」、「公益」等名義,請對方為他們「加油」。

 顏聖冠說,這些原本來逛街、觀光還一頭霧水,強制銷售者就會從口袋或包包,拿出手機袋、熄菸袋及傳輸線等物品,直接塞到民眾手中銷售,若被拒絕就會使出苦肉計、裝可憐,表示若賣不完,回去還會被挨罵。

 顏聖冠表示,強致銷售者有的打團體戰、有的是單兵作戰,從早到晚集中在漢中街一帶,販售手機袋及傳輸線等物品,價格從200元至300、400元不等。許多民眾受不了死纏爛打,都只好乖乖掏錢了事。

 

顏聖冠說,類似案件在西門町層出不窮,而且有逐年增加的趨勢。據她調閱的數據,以近五年為例,9926件、10056件、10187件、102175件,今年光是上半年16月,總共有140件,平均1.2天就有一件。

 顏聖冠進一步分析資料發現,從99年至今年上半年,市警局共告發484件,其中475件,都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而且明明可以開罰12002400元不等,但是警方全都以最低1200元處罰銷售行為人。另外真正以刑法強制罪、傷害罪等送辦的只有9件。

 顏聖冠呼籲呼籲警方,應要加強人力來查緝蒐證,並進一步法辦源頭的行銷集團,還給民眾及觀光客一個安心無虞的購物商圈。

強迫銷售在西門町盛行,圖為兩名年輕銷售者圍著中間的青少年賣東西。(台北市議員顏聖冠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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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0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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